14类珠宝钟表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和费用

发布时间:2024-10-15 00:57  浏览量:2

一、撤三申请流程

1. 提交撤三申请:

申请人需要准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书面说明该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到商标局的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如果选择代理机构,需要额外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 商标局受理:

商标局在收到撤三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范。

3. 下发通知:

形式审查通过后,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4. 证据提交与审查:

商标注册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在收到证据材料后,会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

5. 作出决定:

根据审查结果,商标局会作出是否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和注册人发出决定书。如果决定撤销注册商标,商标局会发布公告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6. 后续处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撤三申请费用

1. 官费:

撤三申请的官费通常由商标局直接收取,按类别计费。具体金额可能因商标局的规定而有所变动,但一般而言,一个类别撤销商标的官费在1000元人民币左右。

2. 代理费:

如果申请人选择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撤三申请,除了官费外,还需要支付代理机构的服务费。服务费的金额因代理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金额需要与代理机构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市场上的代理费用可能在几百到几千元人民币不等。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费用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地区、具体案件及商标局最新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申请人在进行撤三申请前,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或商标代理机构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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