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云南匪首李润之被处决,财富300箱黄金不知所踪

发布时间:2025-02-09 04:58  浏览量:9

1951年,云南匪首李润之被处决

李润之(?—1951年),云南新平人,是民国末期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盘踞在滇南地区的著名土匪、恶霸地主和反动武装头目。他凭借地方豪强势力,长期控制新平、镇沅、景东等地,横行一方,残害百姓,并在解放战争后期与国民党残余势力勾结,对抗新生的人民政权,最终被解放军剿灭。

云南匪首李润之被处决前

李润之出身于新平土司家族,祖上曾是当地世袭土司,家族通过垄断盐、茶、鸦片贸易积累巨额财富。民国时期,他利用地方势力组建私人武装,逐渐成为滇南一霸。至1940年代,其势力范围覆盖新平、镇沅、景东等地,控制大量土地、商号,并私设税卡,压榨百姓。

李润之拜在四川籍帮会头子李有年门下,加入了滇南帮会组织“滚龙会”,借助李有年和“滚龙会”的势力,组建了一支武装,李润之成为盘踞新平县的地方武装头目。

李润之在新平县大规模种植鸦片,获取巨大利润。

李润之任西区戛洒第六团团总,凭借私人武装在新平县过往的道路上拦路抢劫和收取保护费。

河西县富商郭世珍没有上交保护费,李润之招呼手下在十里河五里坡将郭世珍马队运输的货物洗劫一空。

1927年,滇系军阀混战,以龙云为首的滇军人马与胡若愚的人马为了云南的控制权发生了激战。李润之带着武装队伍驰援龙云,帮助龙云解除了困局。

战后,龙云便将李润之委任为云南陆军第三十八军独立第五团少将团长,监理滇西“禁烟"及“护路"。

李润之更是巧取豪夺、横征暴敛,大发横财。从李润之防区经过的商旅客商必须要向李润之奉上客观的“买路钱”和“保护费”,同时,李润之在新平、镇沅等地大开赌坊,抽头丰厚。

1935年前后,龙云从下属的口中获悉了他的劣迹,本准备要对其进行惩罚,被李润之得到了风声,带着人马脱离滇军,去往东瓜林一带当“土皇帝”。

李润之人马到东瓜林后,与当地的土豪劣绅相互勾结,在哀牢山称王称霸,成为了云南匪首和大恶霸。龙云一直没有解决他。

1949年云南解放前夕,李润之接受国民党特务委任,被授予“滇南反共自卫军总司令”等职,组织“反共救国军”,企图阻挠解放军进入云南。1950年初,他策划“新平血案”,率匪部围攻新平县城,杀害百余名征粮工作队成员、进步群众及干部,制造恐怖氛围。1950年4月,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和云南军区部队展开大规模剿匪行动,对李润之匪帮进行围剿。李润之退守新平县戛洒镇的其家族修建的碉堡式宅院陇西庄园中,负隅顽抗。1950年5月,在解放军军事打击和政治瓦解下,李润之被迫投降。后他在与国民党特务秘密开会时,被昆明市公安部门当场逮捕,在1951年3月25日,依法公审处决。

据说,李润之生前洗劫的巨额财富有300箱黄金,但却始终并未找到,300箱黄金成为了一个待解之谜!

李润之家族修建的陇西庄园,本地称“土司府”,现存于新平县戛洒镇,成为研究近代云南土司制度与地方匪患的实物资料。

李润之的故事被收录于多部云南地方史志及剿匪题材文学影视作品中,如电视剧《滇西1944》等。其一生集中反映了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地区复杂的社会矛盾,以及新中国成立初期剿匪斗争的艰巨性。如需更详细的地方史料或具体事件细节,可查阅《新平县志》《云南剿匪斗争史料汇编》等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