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经验宝库31:医疗纠纷黄金要点5阻止在医言法与在法言医

发布时间:2024-08-08 14:43  浏览量:7

在医疗纠纷中,作为在医懂医的肇事方,力压受害患方去走的法律途径,都不是真正触及要害的法律途径,至少不是最利于保护患方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作为懂法掌握法律职权的执法官员和审判官员,不给患方谈论患方律师主张适用的法律,不论法律责任,转而依赖、求助、寻租于懂医的所谓鉴定人来判定法律责任大小,即以鉴代审、以鉴代判。这就是医者在医不言医、法者在法不言法,转而让医者言法、法者言医的圈套。

大家好!我是北京宋中清医疗纠纷律师团队、北京迈伟医疗律师团队的播报助手,宫文彤。我们来接着看。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医疗纠纷的本质是法律与医学的交织。作为医者,他们拥有深厚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但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却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同样,执法官员和审判官员虽然精通法律,但在涉及医学专业知识时,也可能感到无从下手。这种专业壁垒,本是社会分工的体现,但在医疗纠纷中,却可能成为阻碍公正解决的绊脚石。

“在医言法”,是指医者试图以自己的医学知识来评判法律责任,这种做法往往忽视了法律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医者虽能洞察病情,却难以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过错,更无法替代法律专业人士对责任进行界定。因此,当医者试图以医学知识压制患方,引导其走向不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时,这无疑是对患方权益的漠视和侵犯。

而“在法言医”,则是执法官员和审判官员在处理医疗纠纷时,过度依赖医学鉴定,甚至以鉴代审、以鉴代判。这种做法虽然看似专业,实则可能掩盖了法律问题的本质。医学鉴定只是为法律判断提供科学依据,而非替代法律判断本身。若执法官员和审判官员仅凭医学鉴定结果就作出法律判断,那么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将大打折扣。

因此,要解决医疗纠纷,必须阻止“在医言法”与“在法言医”的误区。这要求我们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既要尊重医学专家的专业意见,又要坚持法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医者应当坚守医学本职,为法律判断提供必要的医学证据;而执法官员和审判官员则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对医学证据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确保法律判断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医疗纠纷的黄金要点在于阻止“在医言法”与“在法言医”的误区。这需要我们尊重专业、坚守法律底线、加强沟通、依法说理。

患方经验宝库31:​医疗纠纷黄金要点5阻止在医言法与在法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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