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女子买金镯两年后称重惊呆,每克多花540元,退货退款难

发布时间:2025-06-05 18:46  浏览量:44

宁波陈女士2023年花8500元买了只金手镯,满心期待增值。两年后想卖却发现镯子才8.5克,算下来每克多花了540元,她觉得自己被狠狠“坑”了一把。陈女士怒气冲冲地找金店理论,要求退货退款,却遭金店一口回绝,称是“一口价”按件销售,只能按低价格回收。陈女士哪肯罢休,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在陈女士的坚持下,金店提高了回收价,才收了镯子。

据2025年6月4日1818黄金眼报道,宁波的陈女士,在2023年的时候,花了8500元在一家金店精心挑选了一只金手镯。

那时候,她满心欢喜,想着金子保值,以后说不定还能增值呢。于是,她毫不犹豫地掏了腰包,把这只金灿灿的手镯带回了家。

时间一晃就过了两年,陈女士因为一些原因,想把这只金手镯卖了变现。她满怀期待地来到了一家黄金回收店,想着怎么着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结果,当工作人员把镯子一称重,陈女士直接愣住了——才8.5克!她算了算,按照当时的金价,她每克可是多花了540元!

“这不是明摆着被坑了吗?”陈女士心里那个气,她立马就找到了当初卖给她金手镯的金店,要求退货退款。

可金店这边的态度却十分强硬,说这是“一口价”按件销售的,他们只负责卖,不负责回收的价格。

而且,他们还表示,只能按685元一克的价格回收,这可比陈女士当时买的价格低多了。

陈女士哪肯干,她觉得自己这两年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还亏了。

她据理力争,说金店这是欺诈消费者,要求金店必须给她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可金店那边,就是咬死了“一口价”的说法,不肯松口。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陈女士心里那个憋屈,她觉得自己就像是被金店耍了一样。

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从合同的角度来看,陈女士与金店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金店作为销售方,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商品信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金店在销售金手镯时,若未充分告知陈女士该手镯是“一口价”按件销售,且未明确说明回收政策,就可能侵犯了陈女士的知情权。

对于“一口价”销售方式,虽然商家有自主定价权,但这种定价方式不能成为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或设置不合理回收条款的借口。

金店以“一口价”为由,在回收时给出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这种做法可能涉嫌不公平交易。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金店在回收时给出的价格,若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未与陈女士事先达成一致,就可能构成对陈女士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陈女士要求退货退款,是基于她认为自己购买的金手镯价格与实际价值不符,且金店在回收时给出的价格不合理。

从法律角度看,陈女士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尤其是在金店未充分告知商品真实情况或存在不公平交易行为的情况下。

金店拒绝退货退款,若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就可能构成对陈女士合法权益的侵犯。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来看,金店在销售和回收金手镯过程中,若存在未充分告知商品真实情况、设置不合理回收条款或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等行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女士要求退货退款是合理的诉求,金店应当积极回应并妥善处理。

在购买贵重商品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商品信息和销售政策,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金店这边,一开始还嘴硬,说陈女士这是无理取闹。可随着舆论的发酵,他们也开始有点坐不住了。

毕竟,这事要是闹大了,对他们的名声可不好。于是,他们开始尝试和陈女士沟通,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一番拉锯战,金店终于松了口,提高了回收价,把陈女士的金手镯给收了。

虽然价格还是比陈女士当时买的低了不少,但陈女士也只好无奈地接受了。毕竟,能拿回一部分钱,总比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要好。

这事,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陈女士本来想着买金子保值增值,结果却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而金店那边,虽然最后提高了回收价,但他们的信誉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被那些花里胡哨的“一口价”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