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贵族对英国文化的影响,“绅士们”如何掌握英国社会经济政治

发布时间:2025-06-11 19:31  浏览量:47

«——【·前言·】——»

斯坦利家族也是通过一系列与女继承人的联姻而崛起的。

詹姆斯一世时代的大多数贵族同样是联姻的产物。

费恩家族上升为韦斯特莫兰伯爵,是因为有迈尔德梅家族(这个家族获得了沙林顿家族地产的一半)和内维尔家族的背景;芬奇家族上升为温切尔西伯爵,是因为有莫伊尔家族和赫尼奇家族的背景。

最典型的例子是卡文迪什家族的崛起。

这个家族的财富的根基是由哈德威克的贝丝打下的。

她无情、敢做敢为、野心勃勃,将自己的一生都致力于促进其子女的利益,她的先后三任丈夫罗伯特·巴洛、威廉·卡文迪什、威廉·圣·洛的地产都服务于这一目的。

在她成为著名的施鲁斯伯里伯爵的妻子时,她使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与这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俘虏的子女结了婚,从而将卡文迪什家族牢牢地拴在了塔尔伯特家族的衣襟上。

在伯爵生前,她使尽各种手段将财产从塔尔伯特名下转到她和她的子女的名下。

伯爵死后,她将自己的大笔遗产用于同样的目的。

«——【·女继承人·】——»

她的次子威廉先是娶了亨利·凯利的旁系女继承人,这次婚姻给他带来了一份可观的约克郡地产,第二次娶了沃里克郡伯爵的女继承人;

她的第三个儿子查理第一次结婚娶了肯特森的旁系女继承人,后来又娶了奥格尔的旁系女继承人,他的儿子娶了布洛尔的巴西特的女继承人。

到1640年卡文迪什家的两支都获得了伯爵爵位,并列入英国20个最富有的家族当中。

虽然王室的恩宠和婚姻都是导致一个家族上升的最重要因素,但二者时常纠缠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同时,在一段时间里也会有其它因素加入进来,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只通过婚姻的途径而升到贵族是少有的事,虽然伯蒂家族确实走的是这条途径,但能够举出的也就这么一个例子。

即使在卡文迪什家族的例子中,婚姻也不是唯一的因素,因为哈德威克的贝丝和第一代德文郡伯爵的突出的管理能力在增加其家产的价值上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而且,通过婚姻而得到的财产最终也可能有非常广泛的来源。

卡文迪什家族所获得的地产中有:古老的贵族奥格尔家族的地产、古老的乡绅布洛尔的巴西特家族和巴洛的巴洛家族的地产、廷臣圣·洛家族的地产、商人基特森家族的地产。

从这一观点来看,它们的来源往往混在一起。

“这么多样的来源以及它们在一个人在社会阶梯上的上升中的作用的程度的不同,使得试图将土地阶级的经济上升普遍作为唯一原因的做法没有意义。

无论是托尼(Tawney)提出的高效的土地管理,还是特雷弗一罗铂提出的宫廷和官职,都是如此。”

与王室的亲属关系往往是贵族家族上升的一个重要因素。

随着简·西摩尔嫁给亨利八世和爱德华六世的幸运降生,她的哥哥爱德华获得了威尔特郡和萨默塞特郡的大片地产以及子爵和伯爵爵位。

一夜之间西摩尔家族从古老的乡绅变成了新贵,其所拥有的私人财产使其成为势力强大的权贵。

帕尔家族同样在凯瑟琳·帕尔嫁给亨利八世后凭借国王赏赐的爵位和土地升入了显贵阶层。

由于娶了帕尔的妹妹,威廉·赫伯特也从帕尔一都铎的婚姻中获得了物质利益。

更早一些,因为亨利八世与玛丽及安妮·博林的关系,博林家族成为一个显赫家族。

购买爵位是提升家族地位、获得贵族身份的又一个途径。

但在英国,这只是一个短命的例外。这个例外发生在斯图亚特王朝早期。1615-1629年间出售贵族爵位在英国盛极一时。

形成这一售爵狂潮的原因有:受到严格限制的懒惰的国王需要金钱来支付日常娱乐的费用和奖赏廷臣,向提供服务者发放赏金的传统,由个人出售行政和法律方面的低级官职的长期的习俗。

«——【·宠臣·】——»

新获得权力的贪婪的宠臣带来的一大群亲属和侍从都要从中分得一杯羹,出售从男爵所获得的财政上的成功。

詹姆斯一世公开出售爵位的第一个明显证据出现于1605年,这一年阿拉贝拉·斯图亚特获得一份空白的贵族授爵证书,她可以随意添上名字。

一周后,威廉·卡文迪什爵士通过阿拉贝拉的提名获得了这份授爵证书,而且有证据表明他最终是在支付了一笔金钱后得到这份证书的。

1614年,詹姆斯一世失去了获得议会支持的希望,转而寻求无议会统治。

他将出售爵位作为对贪婪的威利尔斯家族的赏赐,作为对即将离任的政治家的酬劳,作为筹集现金的手段。

在培根Bacn的建议下,毫无疑问也受到了威利尔斯的怂恿,詹姆斯一世最终采取了断然行动,同意将直接出售爵位作为筹集现金的唯一手段。

1616年,哈伊男爵出使巴黎和马德里,詹姆士一世便下令出售两个男爵爵位以筹款2万英镑。

不料这次外交活动耗资颇巨,待哈伊回朝复命时,国王又下令再出售两个男爵爵位,以补其亏空。

有一次詹姆士一世衣锦还乡,巡幸苏格兰,仅为了筹集装饰御驾所经道路两旁房舍的悬挂帷布的费用,朝廷就出售了一个子爵爵位。

1622年,林肯城蒙圣恩钦准,获得出售3个男爵爵位的权力,以其收入作为该城排水、加深河道之用。

在这一时期,许多人通过货币之梯,摘取了贵族之冠。

贵族爵位的售价一般不低于一万英镑。

在革命前的一百多年中,贵族爵位由60名增至160名,仅詹姆斯一世就卖掉爵位60个左右。

国王还时常将提名权授予宠臣,应该强调的是,在理论上,国王授予的是收益。

被授权者必须找到合适的候选人,但国王保留了决定是拒绝还是授爵的最终决定权。

然而,选择权在于被授权者,而且国王的否决权事实上很少行使。

更多的时候,这些恩赐的分配不是由国王而是由白金汉执行的。

因此,1624年以后获得贵族爵位的最常用的途径,是向白金汉公爵、他的亲属、或他的追随者购买。但通常情况是直接付钱给白金汉公爵本人。

1624年,弗兰西斯·利克爵士付给白金汉公爵8000镑购得男爵爵位,霍顿勋爵付给白金汉公爵5000镑购得伯爵爵位。

最后出售的爵位发生在1648年10月,当时被监禁在卡里斯布鲁科的查理一世仅仅为了1000镑,许诺封布鲁德内尔勋爵为伯爵。

但这项许诺直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才得以兑现。

«——【·金钱买爵位·】——»

由于爵位可以用金钱买到,像希克斯、克雷文、贝宁之类的商人或商人的后代也可以获得爵位;

少数新贵族,尤其是威利尔斯的亲属或他的奉承者,缺少维持其爵位所需的财政资源;出售爵位导致贵族数量大增:这一切引起了人们的鄙夷。

出售爵位对传统的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的破坏性冲击,由于贵族人数增长过快,贵族等级在数量结构上的相对稳定被破坏了,贵族等级的品格与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出售爵位还极大地削弱了斯图亚特王朝本身的统治基础,在贵族内部引发了种种矛盾。

因此,此项政策遭到了激烈的批评,不久就不再执行了。

对于英国贵族的延续和稳定,长期以来一直有一个假设:他们之所以度过了重重危机,是因为他们对向上的社会流动特别开放。

帕金(Perkin)在《现代英国社会的起源》一书中提出了“开放的贵族”(openaristocracy)一词,也有人称之为“开放的精英”(openelite)。

但是,如果仔细加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向上的社会流动的真实情况远远不是人们一直想象的那样。

而且,在那些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的人当中,有成就的商人很少。

大多数新人是上升的乡绅、官员、法学家,他们的社会背景与原来的贵族没有太大的不同。

显然,那种认为英国贵族阶层对富有的资产阶级的渗透持开放态度的说法只不过是一个古老的神话。

传统的“开放的精英”的概念—对大规模的商业财富的渗透的开放—只不过是个废弃了的概念。

“在英国出现的向上的社会流动的程度惊人的小,并不具有多大的社会影响。”

“开放的精英”这一神话之所以如此长久地为人们相信,有如下原因。首先,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误解,是错把特例当作了普遍现象。

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出现的商业财富向土地的流动和极少数暴发户成为贵族的现象,对这一神话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于是,一代又一代的社会保守派评论家把个别商人的上升当作是富有商人的入侵大军的代表。

其次,这个神话反映了英国贵族阶层的保守性,它们对接受出身卑微的暴发户感到紧张不安和害怕,这使得他们严重夸大了对极少数非典型的特例可能带来的社会堕落的惧怕。

«——【·结论·】——»

当然不容否认,也确有极少数这样的例子,如米德尔塞克斯伯爵莱昂内尔·克兰菲尔德、钱多斯公爵詹姆斯·布里奇斯都爬到了爵位贵族的高层。

这一神话长期流传的第三个原因是,它混淆了将购买地产作为一项安全投资和为了成为贵族而购买地产并采用贵族生活方式之间的区别。

商人们为了有个舒适的乡间别墅而在伦敦和其它大城市周边建造的庄园,又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混淆。

但是,如果进一步详细地考察一下那些新近封爵和提升爵位者,我们就会发现,“开放的贵族”的提法需要加以修正。

伊丽莎白女王在封赐爵秩上秉持着一种极为审慎而保守的态度,除对个别人物封以爵位外,从未将由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组成的爵位贵族的大向社会全面敞开。

她在位45年间,一共封授了18个贵族,其中绝大部分(13个)是对已有爵位家族的恢复或对新继承爵位者的重新认可。

新封授的贵族只有5个,而这其中又有3个是女王的亲属,仅有2人是由骑士等级晋升上来的新人。

在1700年的163个贵族中,有63个贵族的爵位是在20年内获得的,这似乎生动地说明了新鲜血液的输入。

但在这63个贵族中,有28个贵族只是爵位的提升,有3个贵族是继承父亲的男爵爵位,有5个贵族是外国贵族,5个是贵族的儿子,9个是贵族的孙子。

«——【·参考资料·】——»

「英]阿·莱·莫尔顿著,谢琏造等译:《人民的英国史》,三联书店,1976年版。【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等译:《英语国家史略》(上、下),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苏]施脱克马尔著,上海外国语学院编译室译:《十六世纪英国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英]詹姆士·哈林顿著,何新译:《大洋国》,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