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出狱半年再作案,枣园警方6小时神速破案
发布时间:2025-06-26 09:28 浏览量:45
5月21日9时许,周女士焦急地来到枣园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几件黄金首饰及4部手机丢失,怀疑被盗,价值约3.5万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毛康泽立即带队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经过一番细致的侦查,民警发现周女士家门锁完好,无撬动痕迹,初步判断嫌疑人可能是翻墙入室。室内检查发现卧室内有明显的翻动痕迹。尽管案发地点处于研判盲区,民警并未放弃,一方面继续深入研判,另一方面组织民辅警在周边进行摸排走访。
5月21日下午15时31分许,民警锁定嫌疑人的踪迹并成功将其抓获。
经查,嫌疑人系刘某,10年间曾有3次盗窃前科,此次作案距其上次刑满释放仅半年。目前,刘某在枣园镇某塑料厂务工,因生活拮据萌生盗窃念头。经讯问,嫌疑人刘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我喝完酒就想偷东西......”据刘某供述,5月15日12时许,工厂放假期间,其酒后驾驶电瓶车闲逛。
行至枣园镇某村时,发现周女士家大门紧锁且周边无人,便将电瓶车停放至村外路边,步行返回后翻墙入院。见屋内未上锁,刘某进入房间翻找,在卧室内窃得黄金首饰(包括2枚戒指、2个挂坠、1个吊坠、1个手镯、1条18K金项链)及手机4部。
得手后,刘某将赃物藏在裤子口袋里,随后再次翻墙,迅速逃离现场。行至主路时,刘某十分谨慎,观察四周无人后,才骑车离开。
为规避风险,刘某选择分批销赃:于15日将两枚戒指在半程镇某金店变卖,获得赃款2420元;将两个黄金挂坠在兰山区某金店变卖,获得赃款9821元;最后于17日将手镯及18k金项链带至莒南县某金店变卖,获得赃款23779元。以上销赃共计非法获利36020元。被盗手机则被刘某藏匿于自己的轿车内。
销赃的部分收据
而这些赃款,一半被刘某用作日常开销,另一半则被其用于偿还债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兰山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被盗黄金首饰已协商赔偿,4部手机全部追回并归还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