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三天媳妇“没影了”!湖北这哥们儿一查,好家伙专业“新娘”
发布时间:2025-07-05 00:46 浏览量:27
刚把大红喜字贴上墙没几天,湖北潜江一哥们儿就懵了——新娶的媳妇,找不着人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连她娘家那头,都说不知道人去哪了。这感觉,就像大白天活见鬼了似的。
“不对劲!这婚结得怕是有鬼!”他心里咯噔一下,越想越觉得像是掉坑里了。没招儿,赶紧上法院,开口就要求把那15万的彩礼钱要回来。那可是实打实掏出去的血汗钱啊!
法官也不是吃素的,接到案子觉得蹊跷,手一翻档案,嚯!这位“失踪新娘”可不简单!你猜怎么着?人家这“嫁人”,已经不是头一回了!掰手指头算算,算上这次,光是在民政局留下记录的“前夫”,就有四位了!
这几次“婚姻”啊,套路简直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1. 时间短得离谱: 每次结婚,板凳还没坐热乎呢,就闹着要散伙。最短的这次,才过了三天好日子(如果那三天算“好日子”的话),新娘子直接玩起了“人间蒸发”。
2. 彩礼要得狠: 每次开口要的彩礼钱,都不是小数目,动辄十几万。这钱一收,基本就别想全须全尾地拿回来。
3. 分手“快准狠”: 离起婚来那叫一个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彩礼钱的处理。每次离完婚,她也不是完全不还钱,但就是跟你玩“太极”——退一部分,留一部分。为啥这么有恃无恐?其实啊,法律上有个模糊地带:要是俩人真一块儿生活过,哪怕时间很短,这彩礼该不该全退、退多少,有时候还真扯不清。她就吃准了这点,把这“灰色地带”当成了发财的“黄金路”,一次又一次地“闪婚-收钱-闪离”,跟做买卖似的。
这次算她倒霉,碰上了较真儿的法官。法官可没被糊弄过去,把她的“光辉历史”查了个底儿掉。法庭上,这位“新娘”起初还想狡辩,东拉西扯找理由。可当那些白纸黑字的证据(前几次的结婚、离婚记录)啪地一声摆在面前时,她彻底没话说了,蔫头耷脑地同意把那15万彩礼,一分不少地吐出来。
这场仅仅维持了3天的“婚姻闹剧”,总算是以男方拿回钱收了场。但这事儿搁谁身上不窝火?
网上不少人看了直拍桌子:
“这种人就该狠狠收拾!不然以后谁还敢娶媳妇?这不成了穿着婚纱明抢了吗?”
“唉,有些人结婚成本太低,钻了空子,可不就滋生出这种靠‘嫁人’吃饭的懒汉骗子?”
说实话,彩礼这老规矩,本意是图个吉利,给新人添点喜气。可到了这种人手里,硬生生给弄变味儿了,成了坑蒙拐骗的工具。要是对这种把婚姻当生意、拿感情当幌子骗钱的行为不狠狠治一治,寒了大家的心,以后谁还敢真心实意地谈婚论嫁?这风气,真不能惯着!大家伙儿说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