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贴士】下月起,现金买黄金、钻石超10万元需上报!
发布时间:2025-07-10 19:37 浏览量:2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本办法所称的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从业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或者冒用他人身份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从业机构发现客户使用失效身份证明文件,应当立即中止交易或者服务,并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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