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婚礼未领证,后女方搞暧昧提出分开,男方要求退还48.8万彩礼

发布时间:2025-07-12 01:47  浏览量:25

男方小王是在三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女朋友小任,两人相处一年后,双方都感觉满意,于是举办了婚礼,但当时想着两人已经在一起了,没急着去领证,一直拖了两年。

但在两年相处的过程中,小王发现小任沉迷网络游戏,不出去上班,游戏中的朋友还经常给她发起520元、1314元这样带有明显暗示含义的转账,甚至还会发2003元、519元这样数额特殊的转账,一查才知道这是小任的生日(2023年5月19日)。

更过分的是自从和网友暧昧以后,小任直接拒绝和小王亲热,甚至在收到那些特殊含义的红包后,她和小王说自己要回趟娘家,结果是跑去杭州西湖了,小王怀疑小任是去见网友了。

而小王本身的条件也不好,但彩礼就给了小任48.8万,还买了10万的黄金首饰,给了小任的父母价值5万元的烟酒,这些支出掏空了小王的家庭,婚后她白天送外卖,晚上简直做保安,只为能多挣些钱,给小任更好的生活。

但随着相处时间越来越长,小任对小王越来越不满意,在今年5月份提出了分手,并且直接搬回了娘家,小王几次打电话让她回来,他都拒绝了,这让小王感觉到这段婚姻可能无法挽回了。

小王的母亲表示不知道小任为什么要离开,自己每个月都会给小任零花钱,少则几百,多则几千,过年还会给上万元的红包,本来结婚已经花了很多钱,自己在婚后依然掏心掏肺对小任好,现在她却提出分手,自己感到很委屈。

眼见小任铁了心的离开,小王无奈只能要求小任退还彩礼、黄金首饰和烟酒,但小任的母亲表示不可能,她说小任在两人在一起期间还打过掉过一个小孩,对身体也有损伤,还有两年的青春不可能就这么白白给了小王。

最终无奈请来了调解员,小任家表示愿意退还一半彩礼,也就是退20万,小任说彩礼48.8万,其中的8.8万是订婚的钱,已经用于买家具、被子等嫁妆,不能再退还。

并且对于小王反映的问题,小任说自己确实收到过网友的转账,但后来都退回去了,自己去杭州也不是一个人去的,是和嫂子一起去的,至于拒绝和小王亲热,是因为小王曾在家烫伤了男性部位,还去住院了,不能怪自己,同时他因为工作原因很晚回来,回来的时候自己都睡着了,偶尔一次还能接受,长时间这样自己肯定不能接受。

至此双方各执一词,但基本确定小任和网友暧昧是真的,至于是否有出轨的行为,目前不得而知,还有一个争议的点是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到底算不算结婚?

其实没有登记领证,不管在一起多久,不管是否办婚礼,都只能算同居,这是有法律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指出: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换句话说,现在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即有婚姻之实,但未登记结婚),1994年以前符合结婚要件且未登记的同居可以算事实婚姻,但现在未登记领证,一律只能算同居。

现在双方的分歧就是退多少彩礼,小王要求全退, 小任只愿意退一半,那就稚嫩赶走诉讼途径解决了,但由于两人未领证,这对小王来说反而有利,因为法律不会承认这段婚姻关系。但I想要全额退还,法院也不可能支持,通常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是否有子女(包括流产情况)及双方过错程度等,来综合判定返还比例。

所以如果真心相爱的两人,一定要登记领证,这样婚姻关系才能受法律保护,就算以后感情破裂要分开,也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