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某珠宝店因“阴阳奖票”被罚2万元
发布时间:2025-08-05 15:09 浏览量:28
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内某珠宝店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该店采用两种标识不同刮奖券操控中奖概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珠宝店正火热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凭借职业敏感性,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制作的刮奖券进行依法检查。在随机抽取的两张刮奖券中,执法人员发现了细微却关键的差异:两张刮奖券上均印有“★本券不能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字样,但其中一张末尾无标点,另一张则清晰带有句号。面对执法人员关于标点差异的询问,该店负责人支支吾吾,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止该抽奖活动,于2025年5月19日予以立案调查,对涉案刮奖券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这一看似微不足道的标点差异,实则是该店精心设计的‘阴阳奖票’套路。”八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证实,带有句号标识的刮奖券均无法刮出代金券,而无句号标识的刮奖券则能刮出1000元代金券。据当事人供述,其在开展有奖销售活动时需设定中奖名额、控制中奖概率,为便于内部区分可兑奖与不可兑奖的刮奖券,特意在外观上通过标点差异进行标记。在实际操作中,该店不定期开展活动,随机投放可刮出代金券的奖券。
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指出,该珠宝店上述行为已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四)项关于“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以下谎称有奖的方式:(四)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者奖品标志的商品、奖券按不同时间投放市场”的规定,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此次处罚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对各类经营主体敲响了警钟:促销活动应当秉持诚信原则,任何试图通过隐蔽手段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上述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