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财”多“议” | 存取款5万元以上,自便?
发布时间:2025-08-13 17:31 浏览量:34
曾经,存取款超过5万元,就要向金融机构说明资金来源和去向。最近,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条存取款超五万元要了解来源用途的硬性要求没有了,取之而代的是,为客户提供现金汇款、实物贵金属买卖等一次性超5万的,仍需要开展尽职调查及信息登记。
与之相关,8月1日开始实施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要求,现金购买黄金、珠宝等一次性或单日累计超10万元需上报。
这样的变化,体现了适时调整的“风险导向”原则,相比存取款,这些业务具有更强的洗钱风险特征。而且,存取款方面的相关限制取消,显而易见能够提高网点的工作效率,储户享有更好的隐私保护和金融服务便利性。
全媒体记者 黄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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