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多项核心规则与经营规范
发布时间:2025-08-27 18:23 浏览量:21
近日,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8月修订稿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涵盖股份、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个方面。
西部黄金于201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910,999,123元人民币。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黄金、锰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实现规模经营,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最大收益。其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许可项目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股份方面,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10,999,123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起人包括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认购股份总数为51,000万股。公司可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资本,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严格限制条件。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如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以及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党委方面,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审议。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规定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法定公积金,股利分配政策包括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此外,公司章程还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此次章程修订将有助于西部黄金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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