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宣判黄金大“劫”案:五人为电诈团伙“洗钱”获刑

发布时间:2025-09-01 14:17  浏览量:23

跑跑腿、收收快递,就能日赚百元。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多,作案手法再次翻新。

“高薪”工作的背后,可能隐藏着法律陷阱。

事情经过丨

刚出校园的姜某,在2024年9月找到了一份号称“高薪”的工作,跑跑腿、收取快递。彼时家住沭阳县的他,刚入职便按照指示前往盐城市建湖县某小区取一个快递,且被明确要求不得打开包裹。

当检察官后续询问“做这个事情是谁叫你做的”以及“获得了多少好处”时,姜某如实回答是房某让他做的,且已拿到300元好处费。然而,面对“异地取件却给300元好处费”的反常情况,姜某耐不住好奇心私自打开了快递,结果被包裹内的黄金首饰惊呆了。同行的房某和张某书发现姜某违反规定私自拆包后,当即辞退了他。

直到被辞退,姜某都未意识到自己以为的“发财路子”,实则是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的关键一环。随着上线不断下派快递信息,与姜某同行的房某、张某书,以及参与变卖黄金的其他涉案人员,后续相继被警方抓获。

而在姜某参与之前,2024年8月至9月间,房某和张某书已受高额报酬诱惑,由房某通过非法网站与上线取得联系,先后前往江苏省宝应县、金湖县、建湖县等地,为上线收取黄金快递并进行变卖,再将变卖所得款项转换为虚拟货币交给上线。

法院开庭审理丨

2025年3月,宝应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围绕案件细节展开深入调查:

法官询问房某“接单之前是否需要向上线提交担保款”,房某表示需要,且担保款由自己和张某书共同垫付;当被问及二人各垫出多少钱时,房某回答自己垫付了十几万,张某书则垫付了约11万,且截至庭审时这些垫付款均未收回。

法官进一步核实“先后帮上线取了12单,好处费都给谁了”,房某坦言“还没拿到呢”。

经过法庭全面调查与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宣判:

房某、张某书、姜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其余被告人亦因本罪被判处刑罚。

敲黑板!法律知识点丨

核心罪名及法律依据:

本案中所有被告人均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名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电信网络诈骗新动向警示:

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帮信罪及相关犯罪形式日益多样化。除传统的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外,本案中“利用黄金等实物交易转移诈骗资金”的手段逐渐增多,此类“高薪跑腿”“代收快递”的模式,本质是为诈骗团伙转移犯罪所得提供帮助,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

切勿被“日赚百元”“轻松高薪”等表面利益诱惑,即便仅参与一次违法活动,仍需承担刑事责任,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法律威严不容挑战,任何试图触碰法律红线、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协助的行为,无论参与程度深浅,都将被依法惩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