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再次被罚
发布时间:2025-09-10 11:46 浏览量:30
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近日,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长庆油田职工医院)就因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频次)收费、重复收费问题,被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罚款超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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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5〕第2120250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医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频次)收费、重复收费问题,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共411648.80元。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责令医院退回医保金额411648.80元,并处以535143.44元的罚款。
因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频次)收费、重复收费问题而被罚款,对于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长庆油田职工医院)绝非首次。
2023年7月份,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3〕第212023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长庆油田职工医院)超标准收费涉及329263.43元、超医保支付范围(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涉及12696.49元、串换收费(串换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涉及224184.86元、重复收费涉及192139.98元,共涉及758284.7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就被高陵区医疗保障局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并且责令退回违规医保金额(备注: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于2023年4月14日已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共计1152445.95元退回至西安市高陵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基金收入户);另外还处违法金额758284.76元的1.8倍共计1364912.568元的罚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然而,该院行为不仅损害患者经济利益,加重患者就医负担,更是破坏了医保基金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影响整个医保体系的正常运转。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都关乎民生福祉,容不得丝毫侵占。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站截图
公开资料显示,西安宝石花长庆医院(长庆油田职工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席建堂。该院始建于1971年,原址位于甘肃庆城,曾于1995年被国家卫计委评定为三级乙等医院,2007年起陆续搬迁至西安,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疾病控制、职业体检、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本部位于西安市泾河工业园,下属西安未央宝石花兴隆园医院、庆阳宝石花长庆医院两个一级医院、泾渭长庆龙凤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姬家长庆泾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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