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检释法】非法开采矿石,两男子获刑!

发布时间:2025-09-10 17:45  浏览量:18

游戏“黄金矿工”是许多人的童年回忆

而在现实生活中偷偷挖矿

意图实现“暴富”梦想

只会将自己挖进牢房!

>>>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3年,被告人陆某、吴某偶然得知某山场富含具有经济价值的矿产,便动起歪脑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开办养猪场和山场复绿为名,非法开采矿石并售卖至砂石场牟利。其中陆某负责现场管理、销售及结账;吴某联系挖机、运输并支付费用。二人非法获利48.68万元,扣除成本后二人平分。

>>> 判决情况

被告人吴某、陆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8万余元,情节严重,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 检察官提醒非法采矿活动往往伴随着植被被破坏、水源被污染等问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修复的损坏,且影响深远。《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禁止以任何名义非法开采,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采和可持续利用,要求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以取得采矿权。该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依法分别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平谷检察

审核:蓝兰浪

编辑:刘凤凤、叶原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