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萧条来了囤黄金?1929年美国:全没收,囤黄金违法
发布时间:2025-09-12 08:00 浏览量:24
大萧条时囤黄金,狠狠赚一笔?
想得美,要坐牢的!
在1933年的美国,能蹲十年苦窑。
你可能会说: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并打算以死抗争,但……
这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大萧条击穿了经济,有存款的人四处寻找避险资产,大家都在囤黄金,于是,挤兑黄金潮来了。
大萧条初期,美国实行金本位制,即:货币与黄金挂钩。
当时1盎司黄金兑换20.67美元,美元在大萧条初期也并未贬值,可银行倒闭太多,储户们恐慌了。
一恐慌,就要把大量美元换成黄金,这下不光是银行,联邦也坐不住了。
黄金挤兑连累美元贬值,再不出政策,恐怕国将不国,于是,罗斯福上台后立即颁布法令:
“放弃金本位,禁止私人持有黄金!”
这便是《1933年紧急银行法》
1933年4月5日,罗斯福签署第6102号行政令,要求美国民众上交私人存储的黄金(黄金首饰除外),规定在30天内,把金条、金砖、金币、黄金证书上交到联邦储备银行,如果胆敢不交……
“违反者将被罚款1万美元,或者监禁十年!”
1933年的1万美元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约等于今天的20万美元,可见十分严重。
美国执法力度不需要怀疑,民众虽然抗拒,但也明白胳膊拧不过大腿,自6102号行政令被落实后,共收购民间藏金2665公吨,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有研究那段历史的学者引用了另一组数据,证明实际收购的黄金不止2665公吨,而是18000公吨,这是整理了美国铸币厂从1933年-1939年的融化数据得到的结论。
美国民风彪悍,能就这么被侵犯私权吗?
您别说,还真有个别头铁的,比如:弗雷德里克先生,就死活不上交,毫无意外,他被诉讼了。
弗雷德里克.巴伯.坎贝尔是纽约一名律师,律政先锋向来比较头铁。
法令颁布后,弗雷德里克预感不妙,赶紧去大通银行要求取出自己的5000盎司黄金,结果被银行以6102号行政令为由拒绝。
弗雷德里克随即起诉该银行,他顶风作案的行为被联邦检察官注意,将其扣押。
有意思的是,在危机时刻,全国敢于对抗罗斯福者寥寥无几,弗雷德里克也让法官动了恻隐之心,所以在审判时耍了个小花招,说案件存在技术瑕疵,取消了指控。
不过这个结果并没有保住弗雷德里克的黄金,5000盎司黄金被联邦强制收购,按照1盎司换20.67美元,给了现金。
别以为灯塔国干啥都行,至少在大萧条期间,囤黄金是要坐牢的,美国民间直到1973年前,都没人敢私藏黄金。
直到1973年12月31日,福特才废除了6102号行政令,允许民间藏金。
看懂这段历史,你还认为当大萧条来临,可以私藏黄金避险吗?
实际上,黄金到了危机时刻,非但无法避险,还可能把自己弄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