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新政“黄金三章”:超面积不慌、继承门槛放宽、农民必知的权益保卫战!

发布时间:2025-10-22 10:33  浏览量:25

一、超面积宅基地处置:分类管理取代“一刀切”‌

最新政策对宅基地超占问题采取差异化处理方案。历史遗留建筑(如1980年代前建造)或符合分户条件的扩建(如子女成年需独立居住),可通过补缴有偿使用费或完善审批手续合法化。例如,某村农户因祖宅超占25平方米,经补办手续后获得确权登记。

但违规占用耕地、村道等公共用地的建筑,如私建车库或养殖棚,将被强制拆除。某镇执法案例显示,农户未经审批占用集体晒谷场搭建仓库,最终被责令限期清除。

‌二、城镇子女继承机制: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分离‌

政策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属村集体,城镇户籍子女仅可继承地上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者享有房屋使用权及附属宅基地的继续使用权,但存在三重限制:

‌禁止重建‌: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补偿受限‌:拆迁时仅获房屋价值补偿,宅基地补偿归集体;

‌用途管制‌:继承房产不得改为经营性场所(如民宿、商铺)。

典型案例中,某县城定居子女通过不动产登记继承父辈老宅,定期返乡居住,但无权改造房屋结构。

‌三、政策红线:严禁两类主体侵占宅基地资源‌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

‌城镇居民禁购‌:任何形式的农村宅基地或农房交易均属违法;

‌退休干部禁建‌:禁止公职人员退休后回乡新建住宅。

‌农户应对策略‌

‌合规化整改‌:对合理超占面积,主动提交户籍证明、地契等材料至村委会补办手续;

‌继承前置规划‌:有城镇子女的家庭,建议提前订立遗嘱并完善房屋产权公证,避免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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