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人!偷了自己家,再偷朋友家!

发布时间:2025-10-24 10:03  浏览量:20

“我拿你当朋友你却偷我家东西!”近日,利津公安侦破一起盗窃案件,令人意外的是,嫌疑人与报案人竟是好朋友。

案件回顾

“警察同志,我家被盗了!我放在家里的黄金首饰不见了!”10月13日,利津县公安局接到辖区群众小赵报警求助称家中黄金首饰被盗,价值六千余元。接警后,汀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经了解得知,小赵回家后发现卧室地面上有一只金耳钉,觉得十分可疑,便查看了家中的财物,发现放在床下盒子里的黄金首饰被盗。

通过对现场勘验,民警发现室内没有被翻动的痕迹,门窗均没有遭到破坏,初步推断为熟人作案。

通过调查走访 视频侦查,民警发现小赵的朋友刘某、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在民警进一步固定证据时,迫于压力,刘某、张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违法犯罪事实。

刘某交代,“我和张某、小赵是好朋友,经常去他们家玩,钥匙放在哪里我都知道。”“一开始我偷了家里的黄金耳环卖了2000多元”“我无意间发现张某家有黄金、玉石,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到他家偷走黄金、玉石。”“10月份,张某告诉我小赵家中有黄金,我又2次到小赵家中盗窃。”共获利3万余元,其中700给了张某,违法所得全部用于吃喝玩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结交朋友要谨慎

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切勿轻信他人

一旦发现被盗

请立即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