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入股、合作:闲置农房变“钱袋子”的三条黄金路径

发布时间:2025-10-24 11:52  浏览量:17

农村的老房子不再是沉睡的资产,而是即将被唤醒的财富。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闲置农房焕发新生机。曾经只能堆放杂物的老屋,如今可通过多种方式转化为持续增收的源泉。从福建古田的“三变”改革到江西万安的创新实践,盘活闲置农房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

闲置农房盘活主要有三种方式:出租、入股和合作。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农户自身情况和需求。

对于希望稳定收益、省心省力的农户,出租是最直接的方式。想要参与经营、分享增值收益的,入股是更好选择。而合作则适合愿意投入一定精力、追求更高回报的农户。

出租是最基础、最普遍的盘活方式。农户将闲置农房出租给他人使用,收取固定租金。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农房出租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同时,租赁住房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面积要符合当地规定。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维护修理等关键条款。

押金管理是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按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在合同中明确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情形。除约定情形外,出租人不得无故扣减押金

合同备案也不可忽视。出租人应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租赁合同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入股模式让农户从单纯的收租者变为产业发展的参与者,分享增值收益。

在福建古田镇,当地探索出 “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的“三变”改革路径。农户将闲置的土地、房屋等资产折股量化,入股农村经营性产业项目获得分红。

合作模式比入股更灵活,强调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各方共赢。

江西万安县采取 “支部统筹+企业主导+农户参与” 方式,打造“三方得利”产业基地。村集体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带来资金和技术,农户提供农房和土地,形成合力。

面对三种盘活方式,农户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考虑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城市近郊的农房更适合出租或自主经营;资源条件——有特色景观或文化价值的农房更适合合作开发;个人能力——有经营能力和时间的农户可考虑合作,否则选择出租或入股更为稳妥。

权属清晰是前提。在盘活前,要确保农房有合法权属证明或属于可确权登记的范围。

政策红线不可逾越。必须牢记: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任何盘活活动都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

闲置农房盘活不是一刀切,关键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路径。无论是简单的出租,还是深度的入股合作,都能让老房子焕发新生。

行动前,不妨去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了解一下政策细则,让专业的人为你指点迷津。你家的老房子,或许正等着为你带来意想不到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