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拍隐私照胁迫做贼?住家阿姨铁窗面前当“影后”

发布时间:2025-12-17 17:28  浏览量:18

东方网记者马鑫洋12月17日报道:“他们把我迷晕后控制了我,老板家里有没有丢东西我也不知道,因为害怕他们还会持续威胁我,我才没有说……”发现住家保姆陈阿姨随身携带的包里竟有自己的多件奢侈品,郭女士怀疑陈阿姨有盗窃嫌疑遂报警。没想到审讯中陈阿姨不仅拒不认罪,还编造了一出大戏……

2024年8月,郭女士准备出差,在收拾行李的过程中发现有多个奢侈品牌包离奇消失。因家中除了自己和住家保姆陈阿姨以外并无其他人常住,郭女士便询问陈阿姨是否偷拿了自己的东西,陈阿姨矢口否认。在没有确定家中物品因何丢失前,为保障自己的财物安全,郭女士要求陈阿姨暂时从住处搬离。陈阿姨为自证清白,打开自己的包请郭女士查看,没想到郭女士看到里面真的有自己的奢侈品牌小包和若干配饰,果断报警。报警后,郭女士仔细梳理了失窃情况,发现共有数十个奢侈品牌包及诸多首饰、服装遗失。

结合证人证言、物品回收单、照片等可证实,陈阿姨曾多次至回收店铺出售奢侈品、黄金首饰等物,成交订单共计30余笔。

尽管铁证如山,陈阿姨始终拒不认罪。陈阿姨声称自己包内之所以有郭女士的物品,是整理物品时顺手放进去后忘记拿出来而已。谈及郭女士其他遗失的物品时,陈阿姨先是辩解自己原打算拿几个包出来给女儿用一段时间就还回去,没想到后面丢在了地铁上,后又声称曾有两个陌生人至郭女士家中将其迷晕并拍下了她的隐私照,郭女士的东西均系这两人拿走,因对方还以她家人的安危相要挟,陈阿姨才没有跟郭女士透露此事,她本人从未卖过包。民警向其出示销赃证据后,陈阿姨又辩解自己卖包也是被他们威胁的,卖包的钱也已被他们转走。

经审查,陈阿姨到案后的供述明显不符合常理,且多处供述存在明显矛盾,其在转卖奢侈品过程中还有讨价还价的过程,完全符合自主交易的特征,因此被迷晕后强迫卖包的说法不具有可信度。现有证据已能够证实,陈阿姨在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间,窃得共计80余万元的多个奢侈品包及黄金饰品等财物,销赃获利共计19万余元,数额巨大。2025年4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阿姨提起公诉。2025年10月28日,法院依法判决陈阿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陈阿姨向被害人郭女士退赔违法所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贪不义之财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坚守的道德底线,务必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途径获取财富。同时,贵重物品需妥善存放,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要审查其背景和信誉,确保家庭的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