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小说)
发布时间:2025-12-21 19:58 浏览量:15
我叫陶小红,姓陶,名小红,扔人堆里三秒钟就能被淹没的名字,跟我这人一样,朴素得连根像样的金项链都没有。
我和方子毅谈恋爱,纯粹是觉得流水账似的日子太闷。他穿洗得发白的白T恤,帆布鞋永远干干净净,周末会带我去巷子里吃馄饨,十块钱一碗,撒满葱花和虾皮。他说自己是普通上班族,朝九晚五挤地铁,连看场电影都要挑周二半价场。我信了,毕竟我自己也不过是珠宝店的导购,拿着底薪加提成,日子过得抠抠搜搜。
我们在一起三个月,没送过什么贵重礼物。最贵的是我攒了半个月工资,给他买的一条银项链,他天天戴着,他说洗澡都不肯摘。我以为这就是最踏实的恋爱,直到那天方子毅带我去见他妈妈。
约在一家私房菜馆,包厢大得离谱,红木家具泛着油光。推门进去时,那位穿名贵套装的女士正慢条斯理地用茶夹拨弄茶叶,抬眼扫过我,目光落在我脚上打折的小白鞋,又落在我身上两百块的连衣裙,那点轻视,明晃晃的,藏都懒得藏。
方子毅喊了声“妈”,她没应,只朝旁边的佣人抬了抬下巴。佣人立刻递过来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
“这里面是五十万。”她的声音淡得像白开水,“离开我儿子,别再来往。”
我愣了愣,没接。方子毅急了,拽着我的手:“小红,你别听我妈胡说,我不是故意瞒你……”
“你闭嘴。”方太太冷冷打断他,又看向我,“你跟他,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玩得起,你耗不起。这点钱,够你换个城市,找份安稳工作,嫁个门当户对的人。”
我忽然笑了。
我没看那个信封,反而抬手摸了摸自己颈间——一根细得快看不见的银链上,坠着颗不算大的淡水珠,是外婆留给我的。
“阿姨,您这翡翠镯子水头是足,但种太嫩,棉絮都浮在表面,算不上上品。”我目光扫过她颈间的珍珠项链,“还有您这串,看着圆润,其实是人工养殖的,表皮那层生长纹,内行一瞧便知。”
我在珠宝店干了三年,真假好坏,摸一摸就分得清。
方太太的脸色瞬间沉了下去。
“我这颗珠子,是天然淡水珠,不值什么钱。”我指尖轻轻摩挲着那颗珍珠,眼神清明地看向方子毅,“我跟你谈恋爱,图的是你陪我吃馄饨时的踏实,是你记得我不吃香菜的细心,不是你家的钱。现在既然话说到这份上,那就算了吧。”
我没要那五十万,甚至没回头看方子毅一眼,推门走了。
走出菜馆时,阳光正好,颈间的珍珠贴着皮肤,温温的。我摸了摸口袋里的工资卡,里面有我攒下的三万块。
半个月后,我辞了珠宝店的工作,用那三万块,在巷口开了家小小的珍珠手作店。店名也朴素,就叫“小红珍珠铺”。我不懂什么营销,就凭着在珠宝店学的手艺,把一颗颗不起眼的淡水珠,做成项链、手链、耳环。颈间那颗外婆留的珍珠,成了我店里的活招牌,总有客人指着它问:“老板,我想要一颗和你脖子上一样的。”
没想到生意居然不错,附近的姑娘喜欢我做的东西,说带着一股子烟火气的温柔。
半年后,我的小店扩了门面,还雇了两个学徒。
那天我正在给一颗珍珠打孔,店门被推开,方子毅站在门口,穿得还是那件白T恤,只是脸色憔悴了不少。
“小红,我……”他欲言又止,目光落在我颈间的珍珠上。
我抬眼看他,笑了笑:“要买珍珠吗?看你戴的那条银项链,配颗小珍珠吊坠,应该挺好看的。”
他愣了愣,眼眶红了。
我没再跟他说什么,低头继续干活。
后来听说,方子毅跟家里闹翻了,搬了出去,找了份普通的工作,真的开始挤地铁通勤。
再后来,我听说他在我店对面的馄饨店,办了张会员卡。
我的店生意越来越好,有人问我,当初放弃富二代,后悔吗?
我抬手摸了摸颈间的珍珠,对着阳光看。
它不算完美,却独一无二。
就像我陶小红,名字朴素,日子也朴素,却过得踏实,快意。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