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应该是兜住公平的底,而不是捆住救人的手

发布时间:2025-12-22 16:11  浏览量:12

这条新闻真是让人看了心里堵得慌。大连一位女子被撞身亡,家属最痛心疾首的质疑是:为什么交警不能跨区来救人? 而警方的回应则像一堵墙:重大事故必须由辖区事故民警处理,有异议可以复议。

一条人命,一纸规定,撞出了情理和程序之间最尖锐的矛盾。

这事往简单了说,两边都没错,但结果却错了。

1. 站在家属这边,想法纯粹得让人心疼:“人都快不行了,还分什么你的区我的区?是救命重要,还是盖章重要?” 这种质问,是绝望之下最本能的反应。他们眼睁睁看着时间流逝,觉得是被“死规定”耽误了,这种痛,任何解释在当下都苍白无力。

2. 站在警方那边,规定也确实有它的铁逻辑:交通事故,尤其是出人命的,不是简单挪个车。 它关乎责任鉴定、证据固定,是一连串法律程序的起点。让专门的事故民警来,是为了确保后面每一步都经得起推敲,避免更大的不公。这道理就像做手术必须由主治医生主刀,不能由路过的护士动手。

所以,这事儿真正的死结,不在“该不该跨区”,而在“在专业民警赶来的路上,现场还能做什么?”

公众的期待其实是:在救命黄金时间里,所有在场的公权力(不管是哪个区的交警、巡警)都应该能动起来,为生命开道。比如,能不能先紧急疏导交通、协助救护车快速进出?这些动作,并不等于取代了事故调查,而是为调查 “抢”回一条生命的前提。

这件事最刺痛人心的,是它暴露了一个我们害怕的日常:当紧急情况撞上部门分工,生命会不会在“等”和“走流程”的缝隙里滑走? 警方的回应在程序上可能挑不出错,但没能安抚人心,正是因为大家害怕的,正是一套缺乏温度、缺乏紧急协同的“绝对正确”。

希望这场悲剧,最终能推动一些更灵活的应急联动机制。规定应该兜住公平的底,而不是捆住救人的手。 在“谁负责”的民警到来前,如何先解决“谁救命”的问题,是整个社会都需要补上的一块拼图。

你怎么看?在紧急时刻,你觉得程序和人命哪个应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