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0元的金手镯“凭空消失”?快递订单显示已签收,打开门却说没收到货

发布时间:2025-12-24 10:50  浏览量:53

9800元的金手镯凭空消失了?提起来这事,袁先生最近可是一肚子火,他从网上花了近万元,精挑细选了一只金手镯准备送给女友当礼物。

可万万没想到,手镯寄回来的时候,快递明明显示已经签收了,但当他打开门之后,却连个纸箱影子都没看到!

更离谱的是,快递员说快递放门口了,还有照片作证,但袁先生家门口却空空如也,失踪的手镯去哪了?签收的人又是谁?

据1818黄金眼报道,在“双十一”期间的时候,袁先生通过某购物平台给女友下单购买了一只金手镯,折后价格为9800多元。

11月13日的时候,这个金手镯是由袁先生本人签收的,但后来因为手镯存在一些明显的瑕疵,袁先生在11月17日申请更换了商品。

商家也在11月21日的时候,从深圳重新发了一件新的手镯,据物流记录显示,11月23日早上,这只更换后的金手镯已经由快递员送到了袁先生家中。

当时系统提示袁先生“已签收”,备注为“客户同意,放门口”,但袁先生说,他直到当天下午才起床,出门查看时门口并没有任何包裹。

袁先生还强调,自己从来没有接到过快递员电话,也没有让任何人替他代收,可系统弹出的签收成功提示,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袁先生的态度也非常明确:自己一向都是坚持本人签收快递的,任何快递都不会让他人代收的,也不会要求放在门口。

他还表示,自己这种收件习惯已经保持很多年了,每次快递员若联系不上他,一般都会选择第二天再送,或者在快递站点等他自取。

但这次,快递员不仅没有和他沟通确认,竟然还直接将高价首饰放在了门口,并拍照上传,这张照片也成为了快递公司认定签收完成的唯一依据。

袁先生称,快递公司在后续沟通中一直跟他讲:快递员当天上午曾拨打电话未接通,随后按常规流程放件门口并拍照了。

客服人员也反复回应,由于用户未购买保价服务,即便包裹丢失,也只能给予最高200元赔偿。

而袁先生则坚持认为,这是快递员违反自己明确签收习惯的擅自行为,他觉得如果是自己明确授权了门口放置,那出现问题可以理解。

但现在连是否把快递真正送到了门口都不清楚,凭一张模糊照片就判定了交付成功,对消费者极不公平。

面对这个情况,袁先生最终选择了报警处理,11月23日下午,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了,表示自己的快递遗失了,并配合警方提供了相关证据。

警方随后也介入了调查,调取了袁先生住宅所在楼道的监控画面。

根据录像显示,快递员确实是在早上将一个包裹放在了门口附近,但数分钟后,袁先生的表弟出现在了画面中,手中拿着两个物品离开了。

快递公司方面马上和袁先生进行了沟通,公司称不会冤枉自己的员工,但也不会损害客户的权益,会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做好后续处理的。

袁先生也回应称,表弟当天确实出门拿过两件自家打包好的物品,但那是他前一天准备送给朋友的,不是快递。

而且在出门前,他们还看了一下门口的物品,并没有看到任何的附加包裹,警方目前尚未对此作出最终结论,调查仍在进行中。

事发后,袁先生主动联系了快递员,邀请其到家中说明当时放件位置。

但快递员现场有点迟疑,无法准确指出包裹放置的具体位置,提供的投递照片既没有门牌号,也没有明显的门口标志。

1818黄金眼的记者查阅了《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其中明确规定:投递应当由收件人本人或其指定代收人签字确认。

但在现实生活中,快递员放门口拍照即签收的做法已经成为常态,即便用户未授权,系统自动更新为签收完成的情况也不少见。

袁先生说:“如果今天丢的是一个几十块的快递,那也就算了,但这是我花了将近一万块钱买的首饰,结果连个签字都没有,就算交付完成了?”

在袁先生多次与客服沟通后,顺丰方面表示会配合警方调查,但仍坚持未保价,赔偿不超200元的内部处理标准。

而袁先生还是不认可这种以未保价为由降低赔付标准的做法。

多名法律人士在接受采访时也指出:“快递放门口拍照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签收,尤其在用户明确未授权的前提下,快递公司负有全责。”

目前,袁先生仍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他表示:“我不希望事情被拖太久,如果警方查清楚责任,快递公司就该承担相应后果。”

对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

快递签收千万不能大意,特别是贵重物品,一定要做到当面验收、本人签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快递员在投递时也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经允许不要擅自将包裹放在门口、快递柜等无人看管的区域。

一旦发现快递异常或货物遗失,务必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好快递单号、聊天记录、监控视频等相关证据,方便警方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