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教你写庭后补充书面材料
发布时间:2025-12-24 20:41 浏览量:23
手把手教你写庭后补充书面材料。
在工作当中经常有当事人向我咨询这个问题,说开庭虽然结束了,但是一犹为进。为什么?因为在庭上表现的不够好。
·比如对于己方有利的证据没有充分的展现出来,在执政的时候发表的质证意见不够犀利和圆满,由于紧张对于法官的提问也没有回答清楚。
·再有就是在听审的时候情绪管理失控,说了不应该说的话。
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实际上不仅仅是当谁,即便是律师有的时候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定要抓住听后的二十四小时黄金期。也就是在听审结束之后,在二十四小时这个时间之内抓紧对于听审的情况进行复盘,然后理清思路向法官提交听后的书面意见。
听后的书面意见既包括质证意见,当然也包括辩论或辩护意见。在书写听后书面意见的时候应该如何进行书写?我感觉应该抓住三点。
·第一部分就是要把事实和证据立体化的呈现在法官面前。当然这种呈现一定是对于己方有利的事实和证据,从而给法官认定案件事实提供一个非常清晰、有利、明确的线索。
·第二部分就是要将自己的主张和法律依据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进行论证,形成完整的论证体系。这部分应该说是庭后书面材料的核心。在论述的时候要将事实和法律条文结合起来一一对应来写,写明对自己有利的那一部分内容。
·第三部分就是反驳对方的错误观点。在反驳对方错误观点的时候要注意一定要抓住核心错误进行有力的瓦解,而不能是泛泛的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