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3·4较大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发布时间:2025-12-27 14:12 浏览量:14
近日,应急管理部及相关地方政府联合公布了关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的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详细调查报告。该事故被定性为一起较大高处坠落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漏洞。
事故基本情况
报告显示,事故发生于2023年3月4日,地点位于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的某矿区。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或露天矿场设备检修、巷道作业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措施失效、违规操作及现场管理缺失,导致人员从高处坠落。事故共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属于较大事故等级。
调查认定的主要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深入勘察、问询和技术分析,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直接原因:
· 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失效: 事故作业点未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安全网或生命绳,或已设置的设施存在严重隐患。
·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涉事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或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 环境与设备隐患: 作业平台、梯笼等设施存在缺陷,或作业面因结冰、湿滑等原因导致失稳。
2. 管理原因(根本原因):
·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淡薄,“安全第一”的方针未能贯穿生产经营全过程。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
· 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对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风险评估不足,未有效识别事故隐患,日常安全检查不深不细,未能及时纠正现场违章行为。
·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警示教育不足,导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能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应急技能。
· 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作业许可制度执行不严,现场监护人员缺位或失职,未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 外包工程管理存在漏洞: 如涉及外包施工队伍,可能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问题,对外协单位人员资质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不力。
责任追究与处理建议
调查报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进行了严肃认定:
· 对事故单位的处理: 责成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检查,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高额行政处罚。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能被降级或撤销。
·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 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等) 因未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被建议给予撤职、降级等政务处分,并处以个人罚款。
·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矿区现场负责人等,因直接管理责任未落实,被建议给予撤职、记大过等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当班班长、现场监护人员、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人,由企业内部予以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
整改与防范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调查报告提出了严格的整改要求:
1. 全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要求全国非煤矿山,特别是中央企业下属矿山,立即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为重点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2.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需在全系统进行整改,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配齐并确保安全设施有效。
3. 严格作业过程管控: 强化特种作业审批和现场监护,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 深化安全教育培训: 提升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的安全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
5. 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大明察暗访和精准执法力度,对同类问题“零容忍”,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结语
此次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较大坠落事故的公布,再次以生命的代价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调查报告的发布,体现了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严肃原则。它警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