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举报刘晓庆偷税的男子借贷案一审胜诉,刘晓庆被追加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6-01-14 19:45  浏览量:4

因33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曾实名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的王先生,近日迎来一审胜诉。2025年11月7日,深圳福田法院判决,追加刘晓庆为被执行人,要求她在未实缴的340万元出资范围内,对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不过,2026年1月7日消息显示,刘晓庆已提起上诉。

这场纠纷要追溯到2020年。当时王先生出借330万元给许某及刘晓庆珠宝公司,约定2021年3月30日还款。到期后对方未履约,王先生2023年起诉,法院判令珠宝公司和许某还款,但因二者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程序被迫终结。

2025年,王先生申请追加刘晓庆、宁波晓庆企业为被执行人,法院追加了后者,驳回其他诉求。王先生不服,再次起诉,才有了此次判决。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5月王先生曾举报刘晓庆偷税漏税,同年8月上海税务部门通报,未发现相关涉税问题。

法院审理查明,刘晓庆珠宝公司2018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刘晓庆持股34%、许某持股51%,认缴出资期限为2038年。2021年3月,在公司尚欠王先生330万元债务的情况下,刘晓庆将股权以1元对价转让给宁波晓庆企业,彼时她的实缴出资为0元。

更关键的是,退股后刘晓庆仍允许公司使用其姓名、肖像,继续担任形象代言人,直至2025年双方因人格权纠纷闹掰,公司才移除所有和她相关的标识。

法院认为,刘晓庆作为公司设立股东,在公司背负大额债务、自身未实缴出资的情况下,未经审计就低价转让股权,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情形,因此支持了王先生的诉求。

截至目前,刘晓庆方面尚未对上诉事宜作出回应,案件后续走向仍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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