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借试戴为由,取走女友重31.35克的黄金项链后变卖,还谎称丢失,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1-29 07:25  浏览量:3

情侣相处时借戴对方黄金项链,转头变卖还耍赖拒还?法院判决来了!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张某与李某2019年网聊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正月,李某以试戴为由,取走张某重31.35克的黄金项链后擅自变卖。分手后张某多次索要,李某谎称丢失、推诿耍赖;2023年张某报案,经民警调解,李某承诺按当日金价赔偿却食言。

法院结合证据认定项链归张某所有,李某属无权占有,依据《民法典》判令其十日内返还项链,案件受理费35元由李某负担。

转自:津云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