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我来帮你洗黄金
发布时间:2026-01-29 17:16 浏览量:2
近日,江苏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令人唏嘘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王芳利用与被害人多年的邻里情谊,以“帮忙清洗”为名,三次调包盗走老人的黄金首饰,变卖获利以满足个人消费和偿还网贷。2025年12月19日,王芳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王芳与被害人刘兰老人相识多年,同住一个小区,平日以“表奶”相称,关系看似融洽。2025年5月,王芳在小区内偶遇刘兰,闲聊中得知老人想清洗金饰,一个邪念由此滋生。
5月15日,王芳以“顺路帮忙清洗”为由,拿走了刘兰的一枚黄金戒指。然而,她并未去清洗,而是在次日将戒指卖给一家黄金回收店,获利2323元,全部用于偿还网络贷款。为掩人耳目,她购买了一枚价值仅20余元的铜合金戒指还给老人。老人佩戴几天后感觉“颜色不对”,提出疑问,王芳又网购了一枚廉价戒指搪塞过去。
初次得手后,王芳并未收手。时隔两天,她又以同样“帮忙清洗”的借口,分别骗走了刘兰的一对黄金耳饰和一个黄金挂坠。5月26日,她将这两件首饰一并出售,获款5975元。为掩盖行迹,她甚至先在一家店卖出,后又赎回并涂改交易单据,再到另一家店重新出售,企图扰乱侦查视线。
2025年6月19日,刘兰的女儿察觉母亲首饰异常,询问后得知金首饰曾被邻居王芳拿去“清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当日立案侦查,并依据邻里关系迅速锁定王芳为嫌疑人。王芳到案后辩称刘兰的首饰本就是假货,但侦查人员通过追踪其活动轨迹,发现其在案发时间段有前往金店的行为,且其账户在案发当日出现与赃物价值吻合的大额资金入账。经询问相关金店店主,王芳的销赃行为得到证实。
2025年12月1日,案件移交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在案证据,同时向王芳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在确凿的证据与明晰的政策面前,王芳最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芳被盗的黄金饰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0199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涉嫌盗窃罪。考虑到王芳曾因违法被行政处罚,本次又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虽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2025年12月15日,宿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王芳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