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从“黄金搭档”到对簿公堂 检察听证解“法结”、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6-01-30 09:23  浏览量:1

从“黄金搭档”到对簿公堂

检察听证解“法结”、

化“心结”

—2026年1月23日—

听证室内年过五旬的何某某,面对姚某某转身留下一句“谈不拢”便要夺门而出,谁能想到,这对曾在工地默契配合多年的“黄金搭档”,如今会因三年前轰然倒塌的一副脚手架反目成仇。

姚某某与何某某是工地上的“黄金搭档”,2022年,二人口头约定合伙承包一项装修工程,没有协议,全凭情谊,不料开工第三天就发生意外。何某某在施工时因脚手架断裂摔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为讨说法,何某某对发包公司等相关公司提起了多次诉讼,却因主体错误等问题接连败诉,上诉、再审也未能扭转局面。身心俱疲的他,最终将希望寄托在向合伙人姚某某追责上,最终法院判决何某某因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承担70%主要责任,姚某某作为合伙受益人补偿30%损失。

判决生效后,双方的矛盾并未平息。姚某某认为自己无过错却要补偿,实属“无妄之灾”,遂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何某某则觉得自己因合伙事务致残,30%的补偿难以弥补损失,只因无力再诉,这才服判。

承办检察官发现,双方的核心矛盾不仅是赔偿金额,更是多年情谊破裂后的心理隔阂。为实质性解决纠纷,检察官随即组织公开听证会,让双方在多方见证下把话说透、把理辨明、把情疏通。听证现场,何某某因姚某某“无过错不补偿”的言论情绪失控。检察官及时介入疏导,引导二人回忆多年合作的信任与情谊,平复激动情绪。

随后,检察官结合案情,从情理与法理层面深入剖析,明确合伙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法律原则与道义责任,让姚某某正视自身的补偿义务,也让何某某理解判决的合理性。经过充分的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姚某某按原判决未履行金额分期支付补偿款,并当场撤回监督申请。

一场公开听证,不仅化解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更修复了一段破损的人际关系。检察机关以柔性监督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在情理与法理的交融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