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家中黄金手镯和数十万元现金被偷,被盗后第一时间发微信求闺蜜安慰,警方:是闺蜜偷的
发布时间:2026-02-05 14:31 浏览量:4
近日,湖南岳阳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居民黄某报警,称其家中保险柜内的数十万元现金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
通过科技侦查手段并结合对受害人社会关系的细致摸排,民警锁定了受害人的闺蜜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5年12月17日,民警赶赴广东珠海将彭某抓获。经讯问,彭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后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追回赃款30余万元。
据彭某交代,她因知晓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内存有大量现金,遂起贪念。她利用闺蜜身份暗中获取了黄某家门密码,并套问出保险柜钥匙存放位置。2025年9月底,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机,首次潜入其家,盗走保险柜内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得手后,彭某并未收手。为再次作案,她于12月上旬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为由,掌握了黄某的外出时间。随后,彭某从珠海赶回湘阴,又一次进入黄某家中,盗走现金数十万元。为掩盖行踪,她在盗窃后进行伪装离开,期间还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制造不在场证明。
目前,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犯罪嫌疑人利用信任关系实施犯罪。防范此类风险尤为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隐蔽放置或存入银行保险箱。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及大额财物存放信息,即使对亲友也应保持必要警惕。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应立即报警(110),并尽量保护现场,避免随意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