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股民执意邮寄黄金现金 顾客购买十张千元购物卡 南宁江南警方拦截两起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26-02-05 20:06 浏览量:2
广西法治日报南宁讯 (记者 廖梦若 通讯员 韦爱宾)轻信“稳赚不赔”承诺,坠入诈骗陷阱。近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民警联动群众,成功识破并拦截两起诈骗案,让当事人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不久前,南宁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快递网点报警,称一名顾客携带黄金到店邮寄,行为异常,疑似遭遇诈骗。民警赶到现场时,寄件人蓝先生已经离开。民警打电话通知蓝先生到现场核实情况。
蓝先生是名老股民,不久前被网络平台“股票投资”广告引导,下载“企咚咚”App结识“投资理财导师”,后按对方要求安装证券App进行投资。“导师”以“线下实物投资”为由,让其购买黄金并邮寄至指定地址。蓝先生深信不疑,购买了价值4万元的黄金,还提取了1万元现金,前往快递网点办理邮寄手续。
民警向蓝先生剖析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套路,从初期小额返利博取信任、诱导加大投入,到后期以“线下实物投资”为幌子,要求用黄金、现金等实物转移的诈骗链条,逐一拆解说明。经过民警耐心讲解和警示教育,蓝先生终于认清骗局,取消寄件,并对快递网点和警方的及时介入表示了感谢。
无独有偶,近日,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一超市购物卡柜台前,一名神情焦虑的女子引起超市员工的注意。该女子用1万元购买10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员工询问购卡用途时,该女子闪烁其词。如此反常的行为引起了超市员工的警觉,其一边以核对库存、办理手续为由稳住该女子,一边迅速报警。
南宁市公安局经开区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该女子因家庭经济困难想做兼职,浏览广告时轻信网上的“投资理财”信息,并按对方要求购买购物卡作为“投资经费”,需向对方提供卡号和密码。
民警阻止韦女士购卡,并结合典型案例拆解骗术:“购物卡卡号和密码一旦提供给骗子,资金会被转走,几乎无法追回。”韦女士醒悟后,对民警和超市员工连声道谢。
警方提醒大家,以兼职、刷单为名,要求先行购买购物卡、充值卡、虚拟货币等作为“担保金”“任务费”“投资款”的,均属诈骗。求职、投资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严守个人财产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