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李某要坐牢了!

发布时间:2026-02-09 21:23  浏览量:3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劳而获者终将自食恶果!近日,合阳县人民法院对李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个妄图走“捷径”的年轻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李某在合阳县某酒店务工,却不愿踏实工作,妄图靠盗窃满足消费欲。2025年11月某深夜,他趁他人熟睡翻窗入室,盗走8000元现金和黄金首饰,得手后迅速挥霍。此前,李某就多次因违法犯罪被惩处,却依旧不思悔改,再次作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须担刑责。春节临近,也提醒大家提高防盗意识,保管好个人财物。李某的结局再次表明,法律红线不可触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