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黄金业务不能碰!深圳十部门发文
发布时间:2026-02-13 20:05 浏览量:4
文 | 《中国黄金报》记者 王萧
本文为中国黄金网原创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操作建议或投资指南。
2月13日上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针对企业、个人、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明确划定禁止性行为红线。深圳作为全国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和交易重镇,此次规范既是对近期黄金投资市场乱象的及时回应,也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监管“样本”。
公开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等十余部法律法规,针对三类市场参与主体分别列出“负面清单”,内容覆盖业务模式、营销宣传、技术支持、资金结算等全流程环节。
企业“六不得”,从交易模式到产品质量全面收紧
针对黄金业务相关企业,文件明确六类禁止行为。
一是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杠杆、延期等非法交易,尤其点名“通过微信群、小程序、APP锁定黄金重量,随金价波动结算价差、允许平仓离场,无实物交割”等变相期货行为。
二是不得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名义,承诺固定收益回报、开展“保本付息”式非法集资。三是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实物后不提取货物,转作“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四是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违规宣传销售黄金,不得开发、兜售或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
五是严禁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
六是严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个人“两禁止一提示”,远离非法交易
针对个人投资者,文件明确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非法集资、非法委托投资等行为;不得开发、兜售或协助推广非法黄金交易软件及小程序。
同时,提示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正规渠道参与黄金ETF、黄金期货交易,通过正规金店、银行购买实物黄金及黄金积存产品、以黄金为标的的理财产品。此举既划清行为底线,又为合规投资指明路径。
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严禁为非法活动“输血引流”
文件要求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严守合规底线。金融机构开展黄金业务须按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或取得审批;严格落实大额交易报告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不得开展非法黄金活动宣传,不得为相关宣传提供任何便利。
公开提示最后强调,任何企业、个人及机构违反上述规定从事非法黄金业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立即停止相关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