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宪法根基遭撼动!特朗普一纸命令,谁还能是美国人?
发布时间:2026-03-16 19:35 浏览量:2
今天我们来说说“谁是美国人”。
依据常识,拥有美国国籍的人即为美国人。
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开启第二届总统任期。
上任首日,他便签发行政命令,宣布不再承认无证移民在美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为美国公民。
特朗普在签署该命令时再次重申,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获得美国公民权的规则十分荒谬。
这一观点他在2018年便已提出,如今则将其付诸行动,此举意味着他要挑战美国已执行超过百年的属地主义原则,此事影响重大。
当日签发的15项行政命令中,该项命令引发的争议最为激烈。
这项名为《保护美国公民身份的意义和价值》的第14160号行政命令,实质是对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公民权条款的挑战,此事关系重大。
该宪法条文意思是,只要一个人在美国领土上出生,或是后续依法取得美国国籍,且受美国法律管辖,便自动成为美国以及其居住州的公民。
这项宪法修正案确立了广为人知的“出生公民权”,该权利已执行一百余年已然成为美国的招牌。
如今现任总统试图挑战此项规定,总统虽无权直接推翻宪法,但可对相关条款提出新的解释。
人们可以注意到,上述规定中包含一项“但书”:且受美国法律管辖。
特朗普的行政命令核心意图便是对这一条件进行重新诠释。
要明晰这一但书的由来,还原该修正案通过时的历史情境即可清楚。
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通过,彼时正值南北战争结束后的重建时期。
美国政府当时面临一项重大争议,即内战前被奴役者及其后裔能否直接被认定为美国公民。
以当下的标准衡量,这一问题不存在争议,相关人群理应获得公民身份,但一个半世纪前的美国社会可没这么进步。
我们梳理相关历史细节,1865年5月9日,美国内战正式结束,同年12月18日,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正式生效,美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废除奴隶制。
随之而来的新问题是,获得解放的非洲裔美国人能否直接成为美国公民。
南方各州对此持明确反对态度。
北方战胜南方之后,南方各州仍持强硬态度,核心原因是八年前最高法院作出的一项争议性判决,即斯科特案。
当时最高法院裁定,即便为自由身份的非洲裔居民,也无法自动成为美国宪法定义范畴内的美国公民。
此后南方各州以此为依据,颁布了一系列“黑法典”。
这类做法在表面上承认奴隶获得自由,实则剥夺了非洲裔群体的基本公民权,如此一来,内战的成果将形同虚设。
为此,国会决定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这便是第十四修正案诞生的背景。
第十四修正案规定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并受美国法律管辖者,均为美国及其所居住州的公民。
该条款推翻了斯科特案的判例,使所有在美国出生的非洲裔美国人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至此可以明确,第十四修正案创设的核心初衷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立联邦政府对公民身份的最终定义权,防范南方各州随意剥夺非洲裔居民的合法权利。
这一过程的推进并非一帆风顺,南方各州当时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拒绝批准该修正案。
为此,北方激进派在国会通过重建法案,直接解散南方十个州的政府,实施军事管制与戒严,并明确只有批准该修正案,相关州方可重新加入联邦。
在这样的强制压力下,南方各州才陆续完成批准程序。
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式生效,靠的不是讲道理,而是铁腕镇压,这是内战中数十万人牺牲换来的权利保障,来之不易。
正因其来之不易,修正案的制定过程极为审慎,这也引出了“但书”条款的由来。
宪法修正案的起草人员在参议院听证环节,对条文细节作出详细解释并记录在案。
针对“受美国法律管辖”这一条件,起草人员明确划定了三项例外情形:第一,敌军侵略美国领土期间所生育的子女,此类人群不具备自动获得美国公民权的资格;第二,外国外交人员派驻美国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豁免权,不属于受美国法律管辖的范畴,因此其子女无法成为美国公民;第三,当时生活在印第安保留地、不受美国法律直接管理的印第安部落原住民。
起草人员在相关档案中着重强调,除上述三类人群外,其余所有群体均适用出生公民权。
需要补充的是,第三项针对印第安人的限制已于1924年彻底废除,当前该“但书”仅保留两项例外情形。
即便条文规定清晰明确,特朗普仍试图对其作出新的解读。
特朗普在行政命令中提出了全新的解释,其核心观点为,有两类人群不属于受美国法律管辖的范畴,因此这两类人群在美国所生育的子女,不受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保障。
特朗普并未试图全面否定第十四修正案,此举难度极大,成功可能性微乎其微。
特朗普的核心目标是限制其认定的违规获取公民身份的群体,而他并非首位持有此类想法的美国政府领导人。
我们以合众国诉黄金德案为例进行说明。
该案发生于1895年,即甲午战争结束的同年。
黄金德出生于旧金山,其出生时间约为1871年,也就是第十四修正案通过约三年后。
他的父母均为大清国臣民,祖籍广东江门,二人移民至旧金山后生育了黄金德。
需要明确的是,黄金德的父母不属于非法移民,1875年《佩奇法案》出台前,美国尚未制定限制移民的相关法律,因此黄金德的父母虽非美国公民,却是合法居留的外国居民。
作为法治国家,美国保障其一家三口合法工作与生活的权利,数十年间并未出现相关争议。
黄金德在1890年有出入境记录,其曾返回大清国探亲,根据法庭档案记载,当年夏天他重新入境美国时未遭遇任何阻碍,彼时其美国公民身份并未受到质疑,相关争议直至1895年才出现。
同年8月,黄金德再次从大清国返回美国,此次美国海关以其不具备美国公民身份为由,拒绝其入境。
黄金德对此提出申辩,自己出生于旧金山唐人街,理应拥有美国公民身份。
相关官员给出的解释为,美国政府认定黄金德虽出生于美国境内,但其父母均为大清国臣民,属于修正案但书中所指的不受美国法律管辖的例外情形,因此判定其为大清国公民,而非美国公民,依据《排华法案》相关规定,其无权入境美国。
这一行为本质是对历史事实的歪曲,而政治氛围的转变,与《排华法案》的推行密切相关。
《排华法案》是《佩奇法案》的升级版,提出者同为佩奇,此人连任五届众议员,是19世纪后期加州的重要政治人物。
其针对华裔移民推行限制政策,根源在于加州淘金热。
1848年1月24日,加州发现黄金的消息传播开来,此后数年间,三十万人涌入该地区寻求致富机会,其中包括远渡重洋的华裔移民,这类移民主要来自大清国的广东与福建两省。
初期,当地民众对移民持接纳态度,淘金热带来的经济繁荣,使移民成为重要的人力资源,而非社会负担。
加州人口在移民潮的推动下快速增长,并于1850年正式升格为州。
随着黄金资源逐渐枯竭,针对移民的敌对情绪开始蔓延,而华人彼时已成为加州规模最大的移民群体。
当地政府初期对华裔移民并无明显排斥态度,原因在于华裔移民多为健康的成年男性,不会过度占用医院、学校等公共资源,同时能够依法缴纳税费,对社区发展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黄金德一家便是华裔移民群体的典型代表。
随着当地民众认为华裔移民抢占就业岗位,针对华裔的排斥情绪逐步扩散,本土居民开始排挤这类“外来廉价劳动力”。
最终,民间的排华情绪推动《排华法案》出台,黄金德的个人遭遇,是当时华裔群体整体处境的缩影。
黄金德秉持典型的美国式维权理念,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起诉美国政府,向联邦地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捍卫自身的美国公民身份。
三年后,法院作出判决,1898年3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以6:2的票数裁定黄金德胜诉。
多数意见书中包含一段关键判决内容:任何在美国领土上出生,且不属于外交官或敌军相关人员、受美国法律拘束的人群,均为美国公民,即便其父母为外国公民,也不影响该权利的享有,此项权利不会因联邦国会颁布的法律而被剥夺。
这一判例具有深远影响,正式确立了美国国籍的属地主义原则。
此后一百余年里,只要在美国领土上出生,即可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无需考量父母的国籍归属。
该原则推动美国从“泛民族国家”向“理念型国家”转型,最终使其成为全球移民社会的典范。
如今特朗普试图挑战这一原则,其思想根源可从2004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中找到答案。
该书名为《Who Are We? The Changes to America’s National Identity》,通常将其译为《谁是美国人》。
作者为塞缪尔·亨廷顿,他在世纪之初便提出警示,指出美国的国家认同正面临两大危机:一是美国上层精英过度参与全球化进程,对国家的忠诚度逐渐弱化;二是拉美移民推动美国形成双语、双文化社会格局,将导致美国出现双重主流价值观。
亨廷顿在学界具有重要影响力,该书一经出版便引发广泛热议。
《纽约时报》当周的书评板块指出,书中相关理念将催生新的政治运动,这一预判与后续的特朗普主义形成呼应。
据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的学生回忆,亨廷顿当时多次强调,边界、语言、文化是国家的三大支柱,这一理念与特朗普后续推行的政治主张高度契合。
亨廷顿于2008年逝世,彼时特朗普尚未展现出明确的政治理念倾向,二人并无公开往来记录。
但在亨廷顿逝世数年后,特朗普的政治行动清晰体现出对亨廷顿理念的践行。
政治学者米尔斯海默在2017年明确指出,特朗普主义本质是亨廷顿文化焦虑的政治化表达。
我们进一步分析亨廷顿的核心焦虑。
他以学界主流论断为切入点,古代欧洲社会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国民身份认同,贵族之间进行领土赠与、交换与继承时,领土上的民众不会产生强烈抵触情绪,民众的生产生活状态不会因领主的变更发生本质改变。
16世纪中期开始,欧洲各国君主逐步推行国民认同构建,通过强化对外族群的敌对认知来凝聚国内共识。
这一模式在法国大革命后发展成熟,现代民族国家由此诞生。
此后,国家间的冲突从中世纪君主之间的战争,转变为民众层面的对立冲突。
该论述是当前欧美学界的主流认知,具备充分的学术合理性。
在此基础上,亨廷顿提出自身核心观点,即美国人的国家认同形成路径具有独特性。
在亨廷顿之前,主流观点认为,美国社会由全球各地移民在认同美国民主自由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社会共同体。
这一观点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1938年4月21日,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对美国革命女儿会的致辞中提出,美国民众均为移民与革命者的后代,这一表述被广泛引用,成为当代社会的主流共识。
亨廷顿对该观点持否定态度,他提出定居者与移民的核心差异,这一历史诠释观点存在较大争议。
在亨廷顿的认知体系中,早期定居者与后续移民存在本质区别,定居者指首批英国移民,他们抵达北美洲的核心目标,是在陌生地域按照自身意愿构建理想社会,并长期在此生活,这与后续单纯移居的移民群体存在明显差异。
亨廷顿最核心且争议最大的观点为,早期定居者所构建的生活方式,构成了美国文化的核心内核。
针对后续移民,亨廷顿提出,在美国社会体系成型后进入的人群属于移居者,其核心责任是融入既有的社会体系。
依据这一历史观,美国的建立历程可梳理为:1607年,詹姆斯敦建立,成为英属北美首个永久殖民地;1620年,五月花号搭载乘客抵达,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北美大陆首次感恩节在此举办,新英格兰地区的历史由此开启。
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成功建立,吸引上千名英国清教徒陆续抵达,促成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建立,随后有“美国雅典”之称的波士顿逐步发展成型。
完成这一历史进程的移民群体被定义为定居者,美国的政体、官方语言、生产生活准则及诸多重要社会习俗,均由这批定居者及其后裔确立。
这类人群的自我认同为波士顿婆罗门,这一术语诞生于1860年代南北战争时期,用以指代美国早期核心族群。
这一历史观并非亨廷顿独创,美国首任首席大法官杰伊曾明确表述,美国人是拥有共同祖先、通用共同语言、信仰同一宗教、遵从相同治理原则、风俗习惯高度相近,且通过共同战斗赢得自由与独立的群体。
这一定义无法适配后续移民群体,基于此,亨廷顿提出新版美国国家认同定义。
他认为,美国的国家认同区别于其他国家,并非依托土地或种族,而是以文化为核心纽带,具体体现为统一的宗教信仰与治理原则。
此后十余年的美国选举结果显示,这一观点获得大量美国民众的认同。
美国具备浓厚的宗教属性,这是早期定居者留下的重要政治遗产。
我们简要阐释美国的清教徒精神,英国人开展北美殖民活动的时代背景,是席卷欧洲的宗教改革浪潮。
当时西欧基督教世界分裂为天主教与新教两大阵营,英国属于新教阵营,反对罗马教廷统治,但新教阵营内部存在派系分歧,英国国内新教分为国教派与清教徒。
国教派保留类似罗马教廷的等级体系,对此不满的清教徒选择离开英国。
这批清教徒先移居荷兰,因生活成本过高难以立足,随后迁往北美洲,最终促成美国的建立。
因此,美国建国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是宗教信仰,早期定居者旨在建立一座属于虔诚基督徒的山巅之城,这一精神信念构成美国文化的底层逻辑。
例如,清教徒主张民众直接阅读《圣经》,实现与神灵的直接精神沟通,无需教会作为中介,这一理念催生了美式个人主义;清教教堂以教区教友集体活动为主要形式,推动了反对等级制度、崇尚平等的美式理念形成。
几乎所有研究美国宪法的学者均认可,这些理念共同塑造了美国的立国精神。
历经两百余年发展,这些核心理念开始面临冲击。
百余年间美国社会发生三重核心变化,可通过三种理论予以阐释。
第一种为“熔炉理论”,该理论名称源自20世纪初一部同名戏剧,是美国传统主流价值观的体现。
该理论主张美国应将各族群文化融合为统一整体,要求新移民全面融入美式新教文化,黄金德的遭遇正是被这个熔炉给烫到了,以当下标准衡量已不合时宜。
二战后,“番茄汤理论”逐步兴起,其核心内涵为多元族群可共存,但社会核心价值需由主流文化主导,如同汤品的核心味道由番茄决定,所有群体均需接纳清教徒核心价值观。
这一比喻最早出现于1950年代末的教材,1960年代获得广泛传播。
该理论在20世纪末被亨廷顿重新倡导,用以对抗1970年代成为主流的“沙拉盘理论”。
沙拉盘理论是当前美国社会的主流认知,该理论认为美国由不同族裔聚合而成,反对熔炉理论与番茄汤理论强调的强制融合,主张美国社会应如同沙拉,各类族群保留自身文化特色,实现平等共存。
亨廷顿对这一主张持强烈担忧态度,他以苏联解体为历史教训,指出单靠政治意识形态无法构建稳固的国族认同,政治信仰的理性属性难以激发民众的深层情感共鸣,重塑美国认同需从文化层面入手,尤其要强化宗教纽带。
十余年过去,亨廷顿逝世后,特朗普承接其理念,扛起重塑美国认同的政治旗帜。
梳理特朗普的公开演讲内容可见,其诸多政治主张,均是将亨廷顿的警示转化为通俗化的政治口号,以此安抚支持者的社会焦虑。
明晰这一思想脉络,便可理解特朗普挑战出生公民权的核心动机。
当前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为“沙拉盘理论”,亨廷顿的相关观点本身存在较大争议。
同时,出生公民权受宪法明确保障,无法通过总统单一行政命令予以变更。
但特朗普的举措获得部分群体支持,特朗普支持者认为,第十四修正案的初衷是保障非洲裔美国人的公民权利,如今被无证移民利用漏洞,应当对相关条款进行完善。
从现实政治层面分析,即便获得总统支持,修改美国宪法的难度依旧极大。
在美国,修宪需获得国会参众两院至少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同时获得至少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
这一政治程序的难度极高,美国建国以来,提交至国会的修宪提案超过一万件,仅27件获得通过,其中前十项为1791年一次性通过的《权利法案》,此后两百余年仅通过17项修正案。
最近一次成功修宪为第二十七修正案,该提案于1789年与《权利法案》同期提出,长期未获通过。
1982年,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一名大二学生在作业中发现该提案,经研究提出该修正案仍具备生效可能性,可由各州重新投票批准。
该学生的作业最初获得及格成绩的C,但其并未放弃,持续推动相关宣传活动,号召各州议会投票。
历经十年努力,该修正案于1992年5月7日获得第三十八个州批准后正式生效,距提案提出已过去202年7个月零10天。
该修正案核心内容为禁止国会议员自行加薪,无较大争议。
2017年,该学生的作业成绩被学校更正为A+,学校同时认可其对修宪进程的贡献。
由此可见,特朗普通过修宪实现目标的可能性极低。
美国媒体在过去半年多对相关议题进行诸多讨论,梳理出特朗普可能采取的后续策略。
第一种策略为修改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该法律是当前美国移民政策的核心依据,其废止了1924年《移民法》,取消按种族、国籍分配移民配额的制度,为移民归化入籍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法律实施后,美国欧洲裔人口比例从1960年代的85%以上降至目前的不足60%,是构建美国多元族群社会的法律基础。
理论上,修改该法律仅需国会过半数支持即可,程序难度低于修宪,但实际推进仍存在巨大阻碍。
1965年《移民法》是1960年代民权运动的重要成果,与1964年《民权法案》、1965年《投票权法案》并称为美国现代史上三大核心改革法案,修改该法律将引发剧烈社会争议,国会难以达成统一意见。
在无法依托国会推进的情况下,特朗普可选择司法途径,第二种策略为尝试推翻黄金德案的判例。
特朗普任内提名三位大法官,当前美国最高法院形成保守派6比3的优势格局,这一司法环境对特朗普较为有利,但该路径仍存在核心障碍。
保守派大法官普遍秉持司法文本主义,强调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字面含义作出判决,拒绝融入个人主观价值或立法意图,依据三权分立原则,修法职责应由国会承担,司法机关不应越权干预。
而倾向司法能动主义的自由派大法官,不会支持特朗普限缩移民权利的相关诉求,因此通过司法途径推翻判例的可行性较低。
至于修宪,结合当前美国社会分裂的民意现状,成功概率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