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克重缩水50%!老凤祥“一口价”套路深,4克旧金加钱换2.5克新金

发布时间:2026-03-18 16:25  浏览量:2

据济南时报报道,有消费者家在老凤祥进行黄金“以旧换新”时,克重大幅缩水,40余克旧金仅换得17克新金折损率超过了50%。

据济南时报报道,2022年湖北于女士的母亲带着总重40.18429克的旧金首饰前往当地老凤祥银楼,想以“克重换克重”的方式置换新手镯。但是店员并未按老人的要求推荐,而是引导其选购了一款看起来体积较大、但实际克重极轻的手镯。出于对品牌的信任,老人未当场核对克重便完成了置换,甚至补交了800元差价。

2024年老人因做手术需要取下首饰时,于女士发现手镯重量异常,称重后发现仅重17克,折损率超50%。

随后于女士前往门店维权,要求补齐23克黄金。遭拒后,于女士又通过平台投诉,老凤祥方面回复称,店员会告知顾客饰品的材质、计费方式并要求消费者核对。

无独有偶,湖南邓先生的母亲对原本27.03克的金饰在老凤祥进行了两次 “以旧换新”,最终在补了8000多元差价的情况下得到了一共16.8克的新金饰。邓先生称店员仅告知其母亲新手镯“比之前轻一点”,但未说明具体克重,发票上也未标明。

黄金“以旧换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克换克”,另一种是“一口价”。

“以克换克”好理解,就是旧黄金和新金饰一克换一克,换得重量相同的一个新金饰,再用现金补齐新金饰的工艺费。

“一口价”则只强调新金饰的标价,不强调克重,按照当日上金所的金价对旧金进行折价,旧金不能覆盖新金饰的标价的部分再通过现金补差价。

而“一口价”恰恰是“以旧换新”套路的频发地带。济南日报记者报道称,老凤祥的“一口价”金饰按件售卖,但是店员不会主动告知克重,只强调价格。此外,同一金饰在不同的门店进行“一口价”形式的“以旧换新”,也会得到不同重量的新金饰。不少消费者都在“一口价”上吃过亏。甚至有人以4.03克旧金加2600元补差价,只换到2.52克新金,新金单价折算超3000元/克。

当下黄金品牌众多,“以旧换新”标准不一、算法复杂,许多店员表述模糊,此类问题并非个例。

那么问题来了,老凤祥这样做合法吗?直接说结论:可能合法,但绝对不厚道。

首先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依据该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所谓的“退一赔三”。这里的核心是欺诈行为,也即店员在主观上有欺诈、隐瞒等情形,诱使了消费者进行了消费。

其次是《民法典》中“可撤销合同”的部分,涉及两种可撤销情形。

一是“重大误解”,如果店员对于新金饰的重量、价格、旧金的价值进行详细的说明,对“一口价”规则进行具体的解释,则极有可能致使消费者产生重大误解。

二是“显示公平”,上文可知“以旧换新”活动的折损率超过50%,而消费还要补差价,新金饰的克价达到了3000元/克。按照现在的金价,每克黄金包含了近2000元的工艺费,这个价格显然是不太合理的。不过“显示公平”还需要一方处于危困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的状态。

老凤祥作为一家大公司想必在合规上是下了功夫的。店员应该是对活动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释的,新金饰的重量应该也进行了标注,虽然不是很显著。甚至在活动前还签署了合同或者进行了录音录像。因此,老凤祥真不一定违法。

但是折损率超过50%、3000元的克价,总归是不好听,显得很不厚道,让基于品牌信任进行“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心理上不平衡。消费者的信任与这些多回收的金子孰轻孰重,还需要品牌方自己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