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拟更名“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

发布时间:2026-03-20 19:21  浏览量:2

3月20日,赤峰黄金(600988.SH)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修订及其附件的议案》。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相应变更为"Chifeng Jilong Gold Mining Group Limited",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名称变更彰显集团化发展战略

公告显示,公司此次更名旨在适应实际发展需要,变更后公司名称中增加"集团"二字,标志着公司向集团化运营模式转型的战略布局。公司表示,本次名称变更不会对现有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原签署的法律文件及合同效力不受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由更名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章程多维度修订 完善治理结构

根据公告,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公司章程》修订要点

公司名称更新

:将章程中所有"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修改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同步更新。

股东会职权调整

新增"对发行公司股票及其他导致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事项作出决议"

明确"审议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对外捐赠等重大交易事项"

会议召集与表决机制优化

新增"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明确股东会可采用"网络、视频、电话或其他具有同等效果的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细化股东质询权行使规则,规定在质询与议题无关、涉及商业秘密等情形下可拒绝回答并说明理由

董事管理制度完善

要求"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任期、责任及离职后义务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条款,新增"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内容完善董事离职后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信息公开前持续有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要点

章节结构调整

:将"一般规定"调整为"总则","股东会的授权"调整为"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会议组织规范

明确"公司股票上市地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细化股东发言规则,限定"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针对同一提案发言不得超过2次"

完善表决程序,要求计票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公司核数师/股份过户处/有资格担任公司核数师的外部会计师(三者选其一)"共同负责

股东权利保障

新增股东发言登记制度,要求"股东会前向公司提供参会回执,载明发言人姓名、股东代码、代表股份数额等内容"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明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要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

:明确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会议提案机制

明确董事、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规定提案需"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符合公司利益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

细化会议通知要求,定期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完善董事委托出席规则,明确"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强化会议记录要求,需记载"每位董事的发言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后续安排

公司表示,本次名称变更及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