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1 03:40 浏览量:2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6-012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其中董事周志岩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郑强国先生代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高端文化店(试点)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和扩大内需战略,推动公司品牌高端化转型升级,完善公司全层级产品体系和高端消费布局,公司拟在北京王府中环开展高端文化店(试点)相关工作,以文化店(试点)形式探索“文化赋能+产品创新+高端服务”融合发展的运营模式。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高端文化店(试点)相关工作,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具体推进项目实施,办理相关合同签署、审批备案及组织实施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3,096.05万元,用于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及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建设。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市场环境变化,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店面购置、装修及固定资产等节余资金合计3,137.29万元调整用于铺货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6-01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600.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后发行数量1,800.00万股),于2021年1月27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万股(启动回拨机制后最终发行数量16,20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9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21】015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总额为89,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23.95万元,募集资金现金金额为83,096.05万元,并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921.7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174.28万元(不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326660100100442779)及中信银行北京中粮广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7112610182600053350)。2021年1月29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均延期至2026年3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在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募集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新增中国黄金集团三门峡中原金银制品有限公司为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调整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金价走势,公司拟调减店面购置、设备购置、装修等费用,并调增铺货资金,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保持不变,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是将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其他项下剩余资金调整用于区域旗舰店项目建成后铺货资金,主要原因:根据市场变化适当扩大旗舰店的经营规模,通过增加备货量,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力,更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上述调整及变化,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最终产品和应用领域,更有利于提高最终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系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