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27 03:36 浏览量: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16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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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珍珠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恒丰银行招远支行(已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账户)、中国光大银行招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及子公司山东黄金归来庄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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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11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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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东风矿区(东风二期建设项目):受2021年初山东省两起金矿安全事故的影响,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的东风矿区于2021年1月底至3月底停产进行安全检查;且东风矿区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东风矿区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1月10日到期后未能延续导致停产。在生态保护红线方案批复后,东风矿区于2022年12月取得延续后的采矿许可证,2023年1月复产。在以上停产期间东风矿区项目无法开展施工,因此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风矿区采矿权范围内已经正常进行生产和基建施工,采矿权范围外的部分需待采矿权扩界完成后方可继续进行建设。2025年7月,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及分层开采方案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待批复后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将积极推进东风矿区深部扩界扩能工作。
2、蓬莱矿业(蓬莱金矿初格庄、虎路线矿建设项目):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蓬莱矿业”)的齐家沟矿区采矿权、虎路线金矿区采矿权、齐家沟-虎路线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勘探矿权的部分区域涉及《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因受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政策性影响,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无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亦无法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8个区(市)金矿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鲁政字〔2021〕133号)及蓬莱区政府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金矿矿产资源整合优化调整方案》,蓬莱矿业的初格庄及虎路线金矿区扩界扩能项目扩充为“燕山整合区矿区”,由蓬莱矿业收购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2个矿权、山东黄金金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3个矿权,将其与蓬莱矿业的原有全部矿权整合为1个采矿权,待取得新的采矿证及项目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展矿区项目建设。受上述因素影响,蓬莱矿区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蓬莱矿业已于2024年7月取得整合后的“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燕山矿区”采矿许可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用地预审报件材料已通过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同时正在推进项目核准,待核准完成后,尽快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山东黄金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东黄金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山东黄金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管理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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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6-00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为提高公司分红频次,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授权内容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
(三)授权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需结合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盈利情况及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等因素做出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
交易组合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不包括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金国际”)及山金国际的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2026年度该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黄金远期合约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3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 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始终以规避租赁黄金的价格波动、锁定融资成本为目标,但业务开展过程中依然会存在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概述
(一)业务开展目的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费用,规避租赁黄金的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保障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锁定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本公告所指公司及子公司不包含山金国际及山金国际的子公司。
(二)业务开展额度
根据公司年度黄金租赁计划,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黄金远期合约最高合约价值预计不超过3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业务开展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租赁黄金后,将租赁黄金出售获取流动资金,同时通过商业银行买入与黄金租赁品种相同、数量相等、到期日一致的远期合约,锁定远期购金价格;在租赁黄金到期时执行远期交易买回黄金,并将黄金归还给借出银行。
(四)授权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风险如下:
1.操作风险:公司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交易系统故障或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信用风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交易,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对业务操作流程、资金划拨、业务账目核对、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满足业务实际需求。
2.公司严格授权管理,将业务规模严格控制在审批权限内,合理安排和使用审批额度,并进行实时监测统计,不得越权超限开展业务。
3.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信及信息服务设施,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公司及子公司与具有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可以规避相关的信用风险。
四、业务开展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业务开展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旨在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租赁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达到锁定融资成本的效果,可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已经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操作规程,并根据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控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风险可控,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黄金租赁与黄金远期交易组合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体现。公司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适用条件,暂未适用套期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6-004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
● 2025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人民币1.7467元(含税),2025年度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467元(含税)。
●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164,809,720.10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6,480,972.0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790,268,869.21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24年度现金股利662,067,569.70元、2025年半年度现金股利805,216,390.13元及提取永续债利息507,281,620.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64,032,036.48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下同)1.80元(含税,下同),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609,929,525.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29,787,314.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467元(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完成H股发行配售,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4,473,429,525股增加至4,609,929,525股。公司按照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由1.80元调整为1.7467元),共分配现金红利805,216,390.13元。
综上,上述本次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发3.5467元,合计1,635,003,704.63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8.63%。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可提升企业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281,225,769.8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扣除永续债利息后的年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3.89%,高于30%。上述指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
公司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6-009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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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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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元按2026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生产运营、项目建设、境外并购及存量融资到期置换等资金需求,有效利用境外资金市场进行融资,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山东黄金香港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下同)。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以上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安排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具体授权公司及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管理层处理相关担保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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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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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香港)有限公司为境外机构,不适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于2026年度向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担保(含截至2026年3月26日存续的担保金额),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用途是为香港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并购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和反担保,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香港公司为生产运营、业务发展及置换到期贷款而向金融机构贷款,公司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担保,采用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方式,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能够促进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被担保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从未发生贷款逾期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为满足山东黄金香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山东黄金香港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公司提供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总额为150,0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35,840.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77,90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的总额为429,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的总额合计1,742,74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资产总额的10.23%,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8.81%。
截至2026年3月26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香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2,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0,909.44万元)(不含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并购贷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1,53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372.12万元(不含本次);以上担保余额合计741,811.5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资产总额的4.35%,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5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6-00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资产减值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及测试,拟对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商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发生减值。
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下财务报表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020,784,823.46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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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财会〔2006〕3号),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减记存货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存货应计提减值准备5,706,168.84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公司自购买日起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经测试,公司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339,427,006.95元。
(2)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该项资产可收回金额。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经测试,公司其他长期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 453,778,033.74 元,其中固定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451,582,360.94元、投资性房地产应计提减值准备2,195,672.80元。
3.金融工具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公司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准备221,873,613.93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1,350,870.48元,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31,776,587.5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180,072,747.12元,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673,408.75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1,020,784,823.46元,全部计入2025年度损益,因此相应减少2025年度的利润总额1,020,784,823.46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合理性。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公告编号:临2026-010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
最高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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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山金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下称“金控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金控集团及公司谋求较好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金控集团2026年度将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含)2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57%。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使用的资金为金控集团自有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金控集团及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金控集团及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四)投资方式
金控集团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理财产品、资管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类型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申请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委托理财单日最高限额的议案》。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委托理财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变化带来的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金控集团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严格规定投资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审批流程,加强前中后台的风险监测与防范、预警及止损、信息披露及投资退出等方面的管理,以有效防范投资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金控集团配置具备相应资质与经验的专业投资团队,负责宏观经济与行业研究、标的筛选、投资执行及投后跟踪。投资决策实行分级授权与集体审议相结合,严格执行投资分离、合规审查与风险复核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专业性与独立性。
3、金控集团严格实行资金划付审批与操作权限分离制度。资金调拨必须依据有效审批文件执行,并定期进行账户核对与资金余额监控,防范资金挪用与操作风险。
4、金控集团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建立了覆盖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运用多种手段预判、识别、监测可能产生的风险并及时应对。建立投资风险评估流程,对拟投资项目标的进行分析及合规性审查;同时,定期评估投资表现与风险敞口,对重大市场变化或标的异常情况及时风险排查,制定并执行应对预案。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金控集团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6、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要求与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管理策略及具体措施,全方位匹配合规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与风险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7、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金控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金控集团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依据金融工具准则,金控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金控集团及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进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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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实际收益或损失一列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5月7日投资的北京熙信永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00.00万元,熙信永辉总规模6,000.00万元,投资期限4年,受托管理人为北京熙信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1,758.05万元,期末资产净值587.57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70.48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2.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5年4月21日投资的北京熙信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万元,熙信开元总规模22,650.00万元,投资期限5年,受托管理人为西部优势资本有限公司。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7,547.98万元,期末资产净值5,050.27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497.71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清算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3.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7年12月18日投资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万元,长誉总规模45,000.00万元,投资期限6年。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本金862.34万元,期末资产净值279.28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83.06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处于退出过程中,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4.上述委托理财为公司收购金控集团前,其于2018年3月30日投资的财通资产-通盈5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40,000.00万元,财通资产-通盈5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总规模268,310.00万元,到期日至资产处置变现日。该项目委托理财期末余额41,406.14万元,期末资产净值4,140.61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7,265.53万元。金控集团将定期跟踪底层资产的各个子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以保障资金收回。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26-00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事务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 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事务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素娇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雷永鑫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女士,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因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于2026年1月30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给予监督管理措施。除此之外,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48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内部控制专项审计费。2026年度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业务量的变化,审计费用将进行动态调整,所有费用(包括事务所派员到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相关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拟不高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且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会计准则要求,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