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自制假黄金骗贷27亿,被追缴海外房产,其制作假黄金方法曝出

发布时间:2026-03-27 17:55  浏览量:2

2026年3月27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张青民贷款诈骗、张淑民洗钱违法所得没收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这起横跨多年、涉案金额巨大(27亿元)的假黄金骗贷案,终于迎来司法层面的最终裁定,涉案人员藏匿于境外的资产被依法追缴,也让这起利用金属物理特性实施金融诈骗的特大案件,再次引发公众对金融风控与贵金属检测的广泛讨论。

这起案件的核心涉案人员为张青民与张淑民二人,两人系兄弟关系,在案件中分工明确,形成了完整的犯罪链条。张青民作为案件主犯,全程策划并执行了贷款诈骗的核心环节,而其兄长张淑民,身为河南灵宝市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则在幕后负责资金洗钱与海外资产藏匿工作。二人依托小秦岭金矿区的产业背景,该矿区横跨陕西潼关与河南灵宝,是国内重要的黄金产业聚集地,他们以博源矿业的合法经营身份作为掩护,在长期开展黄金冶炼与交易的表象下,暗中组建骗贷团伙,为后续的违法犯罪行为搭建了隐蔽的平台。

案件中最具迷惑性也最核心的作案手段,便是自制掺钨假黄金,这种造假方式精准利用了金属物理特性,成功规避了金融机构的常规检测。

钨的密度约为19.25g/cm³,与黄金19.32g/cm³的密度数值极度接近,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一关键特性,将钨块嵌入金条内部,或是打造出金包钨的复合金属块,制作出足以以假乱真的假黄金。这类假黄金在经过排水法测密度、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时,很难被识别出异常,若非进行破坏性切割或是采用高精度深层探伤设备,根本无法发现内部的夹层结构。

2011年至2016年期间,张青民伙同他人将自制的掺钨假黄金,先后运往陕西、河南多地的四家金融机构办理黄金质押贷款,得手后又用骗来的资金继续收购、制造假黄金,反复质押形成高杠杆的资金循环,最终给四家金融机构造成了共计27亿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此前网络上曾流传该案涉案金额高达百亿、涉及19家金融机构的说法,最终经司法机关查实认定,实际损失金额为27亿余元。

骗贷得手后,涉案资金的转移与藏匿环节同样经过周密筹划。张青民将骗取的贷款转入张淑民控制的账户,张淑民随即安排人员将其中14亿余元资金拆分,转入洗钱账户,再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至香港等地,最终有部分资金流向塞浦路斯,被用于购置房产与银行存款。经查实,二人在塞浦路斯购置了17套房产,同时开设7个银行账户藏匿非法资金。2016年5月,案件即将败露之际,张青民与张淑民提前潜逃境外,两人早已办理塞浦路斯护照,试图借助欧盟国家间的引渡规则躲避司法追捕,长期滞留海外。

因二人被通缉一年以上仍未到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对案件进行缺席审判。法院最终认定张青民构成贷款诈骗罪、张淑民构成洗钱罪,依法裁定追缴二人在塞浦路斯的17套房产、7个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及相关孳息,全部返还给被害金融机构。这一判决也让这起利用相似密度金属实施金融诈骗的典型案件,成为展现司法机关跨境追赃追逃决心的标志性案例。

这起假黄金骗贷案既暴露了金融风控与贵金属检测领域的现实短板,也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跨境经济犯罪、全力追赃挽损的坚定态度。利用金属物理特性造假的手段极具隐蔽性,倒逼金融与黄金行业完善检测流程、筑牢风控防线。而跨境追赃的实践也证明,无论犯罪嫌疑人藏匿何处,非法所得终将被依法追缴,法律的权威与威慑力不会因地域界限被削弱,也为同类跨境经济犯罪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