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一男子路过妈祖庙时心生贪念,偷走妈祖金身佩戴的黄金耳环,拿回家给自家供奉的妈祖佩戴;法院:犯盗窃罪,判刑6个月,罚3000元

发布时间:2026-03-31 17:39  浏览量:2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男子陈某在外逛时路过一妈祖庙,心生贪念,偷走妈祖金身佩戴的黄金耳环,拿回家给家中供奉的神像佩戴。

陈某表示,他看到妈祖金身戴金耳环,想到家里也供奉了妈祖,于是,冒出一个荒唐的想法,就是家中的妈祖神像没有耳环,不如把庙里的这副耳环偷回去给戴上。随后,陈某趁无人注意,直接爬到神像前将黄金耳环盗走。

次日,妈祖庙管理人员报警,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之后,陈某的家属也积极赔偿庙宇损失,取得了管理方的谅解。经鉴定,这副黄金耳环价值9190元,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

法院结合其自首、退赔、谅解等情节,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核:杨菁菁 编辑:李享 校对:解明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