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认识“大师”可“改运”骗走2条黄金吊坠
发布时间:2026-04-02 00:16 浏览量:2
□记者 杨作品
本报讯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男子尹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24年2月19日,刘某觉得自己运气不好,便为自己和儿子购买了两条黄金吊坠来“改运”。尹某得知这一情况,对刘某谎称自己与三亚南山寺的师父很熟,可以帮刘某将两条黄金吊坠拿去开光。刘某信以为真,将两条黄金吊坠给了尹某。同年3月4日,尹某以2.74万余元的价格将两条黄金吊坠卖给一家黄金加工回收店,所得钱款用于个人还债。
之后,刘某多次向尹某追问两条黄金吊坠开光的事,尹某以各种理由拖延,刘某意识到被骗后报警。
海口市秀英区法院认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2.74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