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克黄金+3万现金,这个闺蜜真可“铐”!

发布时间:2026-04-10 08:58  浏览量:2

“闺蜜”相交

本应是真心相待

可有人却被贪欲冲昏头脑

把好友的信任

当作谋取私利的“跳板”

最终

不仅葬送了友谊

更触犯了法律

身陷囹圄

案 情 回 顾

究竟怎么回事?

日前

内乡县公安局

接到湍东镇居民樊女士报警

称自己家中遭遇盗窃

约100克黄金首饰

和3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

财物总价值约13万元

接到报警后

刑警大队民警

立即赶赴现场

在对案发现场

进行勘察时发现

现场门窗完好无损

无任何攀爬、撬动痕迹

同时

民警注意到

房间内物品

未出现大面积翻动

仅大克重的黄金首饰被盗

价值较低的

仿金饰品则完好留存

结合现场情况

民警综合研判后

初步判定该案为熟人作案

嫌疑人熟悉樊女士家中环境

且清楚贵重物品的存放位置

才得以精准下手、从容离开

为尽快锁定犯罪嫌疑人

挽回受害人损失

民警走访排查可疑人员

及车辆轨迹

围绕樊女士的

密切交往人员

进行全面梳理

重点排查近期

有过上门接触的亲友

同时

对城区内所有

黄金回收点位开展

“拉网式”核查

追踪被盗黄金的流向

最终锁定了

受害人樊女士的闺蜜杨某

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3日

民警果断出击

在杨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

当场查获

部分涉案赃款及黄金首饰

经讯问

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据杨某供述

其在樊女士家中做客时

偶然看到家中存放的

黄金首饰和现金

一时被贪欲蒙蔽心智

鬼迷心窍的萌生了

盗窃的念头

随后

杨某趁樊女士不备

悄悄将黄金首饰和现金盗走

之后将部分黄金首饰变卖

目前

犯罪嫌疑人杨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即使是亲朋好友,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

1.妥善保管财物,家中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首饰,确需存放的,应放置在隐蔽、安全的地方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2.注意隐私保护,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经济状况、贵重物品存放位置等敏感信息。同时提高防范意识,交友需谨慎,对于频繁打探个人隐私或经济状况的人员要保持警惕。

3.发现财物被盗后,要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破坏痕迹,及时拨打110报警,主动向民警提供详细的被盗物品信息、近期接触人员等线索,助力警方快速破案。

友情无价,法律无情。

任何试图通过盗窃等违法犯罪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也珍惜身边的真挚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