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润发拍《黄金甲》时坚持要带厕所的房车,张艺谋不解酒店就在旁何必如此,发哥坦言自己出酒店门就算工作,需要专属休息空间
发布时间:2026-04-06 23:41 浏览量:2
2006年冬天,北京电影制片厂的摄影棚外停着一辆长度近10米的豪华大房车,这辆车每天的租金是5000元人民币,在剧组守候了整整40天。
司机后来回忆说,他总共只看到周润发和发嫂上车用了几趟厕所。 而就在房车几步之遥的摄影棚内,有五六处设施完备整洁的洗手间,导演张艺谋、周杰伦和其他所有主创人员都在棚内解决生理需求。
张艺谋当时很不理解,酒店就在拍摄场地旁边,为什么要多此一举租用这么昂贵的房车? 周润发的回答直接而干脆:“我出酒店门就算工作时间。 ”这句话后来在影视圈流传开来,成为两种职业哲学碰撞的经典注脚。
那辆每天开销5000多元的房车,在北影棚外守候了近40天,最终的花费超过20万元。
这件事发生在张艺谋执导的《满城尽带黄金甲》拍摄期间,这部投资3.6亿元的电影请来了周润发和巩俐两位顶级演员。 周润发当时的片酬是900万元人民币,按照发嫂陈荟莲提出的“好莱坞标准”,周润发每天从离开酒店房间开始就要按时计薪。 他们选择的北京国际俱乐部酒店位于长安街,每天往返北影厂的路上至少要堵车两个小时,剧组曾建议换到离片场更近的酒店,但被发嫂一口回绝。
除了房车要求,发嫂还提出要开7间房,包括休息室、服装化妆室、导演讨论室、餐饮室等。 这些要求让制片人张伟平颇为不满,他认为周润发在合约之外提出了额外要求。 张伟平后来公开表示,房车的要求根本不在合约之内,是开工后周润发突然提出的特别要求。 他说:“影片开拍后,发哥通过发嫂提出要有带卫生间的房车,其实北影的大棚里我们专门给演员准备了多个整洁的厕所。 ”
周润发对此的回应同样强硬。 2007年1月,当张伟平公开指责他“耍大牌”时,周润发在香港接受采访说:“每个演员在市场上有本身的身价,我去好莱坞拍戏和在亚洲地区拍戏都是用同一份合约,合作是你情我愿,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在签约前讲清楚,这是合约精神。 为什么要拍完戏才走出来骂,而且这部戏又不是亏钱,还走出来骂什么鬼。 ”他甚至用“佩服! 佩服!
以后要跟张先生多多学习”来讽刺张伟平。
这场争执的另一个焦点是电影宣传。 周润发缺席了《黄金甲》在北京的宣传活动,张伟平对此极为不满,直言:“演员应该有职业道德,有宣传影片的觉悟和义务,自己的电影不来宣传,找什么理由都是借口。 ”周润发则解释说自己没有参加内地宣传是因为投资这部戏的香港老板江志强叫他不用去,他听到这个安排很意外,因为内地是很重要的市场,但他只是演员,老板的要求只好遵从。
就在周润发因为房车事件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同时,同一个摄影棚里的巩俐正在经历完全不同的拍摄体验。 她每天需要花费将近四个小时化妆造型,为了等待主角,剧组之前一直在拍一些过场戏。 当巩俐出现后,剧组气氛立刻活跃起来,张艺谋亲自搀扶迎接,十分客气。 倒是巩俐好像见到了一个熟络的好友,一点也没有客气的言语。
巩俐在《黄金甲》中的戏服重达80磅,仅皇后的发型、化妆和服装就需要6个小时准备。 拍摄一场宫女为她梳头的戏时,光是插簪子的镜头就重拍了九条。 张艺谋一会儿说插得太犹豫,一会儿说插得不稳,一会儿又说位置不对。 这期间,巩俐一直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虽然小宫女总是NG,但是巩俐没有一句怨言。 由于发髻高,又别满了金色的花朵、凤钗,拍摄间隙,巩俐不时地用手托住自己酸痛的脖子,舒缓一下颈部肌肉。
巩俐使用的化妆间是剧组的公共化妆间,和其他演员、工作人员共用。 她不仅没有提出特殊要求,还在拍摄间隙经常与周润发、张艺谋一起开玩笑活跃气氛,两人还合唱《甜蜜蜜》逗大家开心。 为了表现出王后被下了慢性毒药后的生理反应,巩俐琢磨了很久,最后决定用身体的抖动来表现,因为她觉得吐白沫太吓人,也容易泄露剧情。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工作方式在同一个剧组里并行存在。 周润发坚持的是好莱坞式的合约精神,他的经纪人发嫂陈荟莲曾经在好莱坞工作过,熟悉那里的行业规则。 按照好莱坞惯例,演员一天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另外还有双休,但一般来说,演员的工作时间是从进化妆间开始算的。 周润发要求从离开住的地方就计时,这一条件在好莱坞业内人士看来也有点不合理。
2007年,周润发在接拍吴宇森导演的《赤壁》时,再次因为合约问题引发争议。 据剧组知情人士透露,周润发提交给《赤壁》剧组的合同要求不仅空前繁多,而且还提出了一次性支付超出《黄金甲》3倍多的拍片酬劳。 除了一些衣食住行上的要求,周润发还“嫉妒金城武的戏份”,对影片提出了很多“自己的想法”。 《赤壁》片方中影宣传负责人翁立告诉记者,周润发开出的条件包括要求剧组成立十几人的专门小组伺候他,包括厨师和医生负责做饭和看病等等。
周润发对此的解释是,自己的合约是按照美国好莱坞的演员合约来制定的,也许《赤壁》涉及的投资方比较多,大家还没有适应好莱坞的合约,所以才会发生那么多事情。 他说:“片酬一直都是投资方给他谈的,后来投资方说无法支付,要求减价,我也答应了。 我没提出过加收片酬,到最近他们又要求多期来支付片酬,我也答应了,所以我不知他们为何这样说。 ”
在好莱坞闯荡多年的邬君梅以及她新片《红美丽》的制片人孙维均分析了发哥的要求。 孙维均告诉记者,对于演员的片酬支付,好莱坞惯例是合同签好后,先付片酬20%作为订金。 演员进组后,再付30%的片酬。 拍完一半,再付30%片酬。 杀青后,付清最后20%的尾款。
对于发哥要求一次性支付片酬,孙维均说,这只能说明发哥对剧组没信心,一般来说演员不会提这样的要求。
拍电影,资金流转量大,演员提前支取片酬对电影拍摄会造成影响。
与此同时,中国影视行业的合约现状呈现出另一种面貌。 编剧陈蓓妮在2016年与一家影视公司签订合同后,遭遇了尾款难收的问题。 合同约定余下的12万元尾款分两次在改编过程中先后支付。 2016年5月5日,陈蓓妮将足本剧本第一稿发给影视公司,但原本此时应该支付的中期款却一直没有音信。 陈蓓妮多次催要,但对方找出多个理由不予支付。 2016年7月,双方商议签订补充协议,将原本分两次支付的12万元尾款约定为一次性支付10万元。 但该协议直到2016年10月31日才签订,而且签订之后对方仍无法付款。
职业编剧张子明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多年来从事编剧工作,曾创作了多部影视剧。
张子明向记者表示,在影视行业,编剧常常被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拖欠创作费用,“此风盛行多年”。 早在2013年,张子明与某公司签订了一部电视剧创作合同,但剧本创作出一部分之后,对方一直拖欠创作费用。
在编剧签订的合同中,有些“霸王条款”导致编剧可能永远拿不到稿费。 编剧汪海林曾公开表示,“因为合同里有一句——改到满意为止,制片方总会押着尾款,要你无止境地修改。 这个条款很模糊,过于主观,没有具体标准,很容易成为片方刁难作者的理由。 ”业内人士曹雪认为,这个行业江湖人情大于契约,缺乏公平的“游戏规则”,大家普遍不尊重契约精神,很多事情拍脑门,从业人员不职业、不专业,导致契约执行的随意性很大。
演员与剧组的关系也同样复杂。 2010年,郝蕾和江苏卫视《新永不瞑目》剧组的换角纠纷案引发关注。 电视剧刚拍了一个月,就中途换角,这让《新永不瞑目》剧组损失不小。 在反诉郝蕾时,剧组理由是郝蕾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在拍戏期间她通宵达旦写歌,影响了白天的工作状态。 《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透露,很多大牌演员摆架子,无视剧组纪律,“大牌演员在剧组住最好的房子,用最好的车,一个待遇不如意可以跟主创发生口角,甚至可以炒导演;有时看不顺眼剧组的一个工人,就要求制片人开除人家……”
一位常年为影视公司提供法务服务的律师称,这些由于利益冲突产生的矛盾正是业内“重人情轻合约”的体现。
在国内,影视制作行业缺乏法律契约精神,过于讲人脉、讲情义。 “你常常听见导演说演员要的是‘友情价’、因为和某某导演是同班同学就来演这部戏了”,以人情作为利益纽带,很多剧组会不好意思给演员设定过多规矩,甚至有些连合同文件都不签,仅靠口头约定就进组了。
据了解,在影视行业发展成熟的美国好莱坞,演员与剧组签订的合同详尽严密,演员随身带多少个助理、住宿和随行是什么标准、车辆是什么级别、每天提供的餐饮水平等等,事无巨细都会在合同中以白纸黑字列明。 这种高度职业化、法律化的做法,令剧组与演员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条例可查,而不会各执一词模棱两可。
金牌制作人郁康淳对记者说,在好莱坞,艺人进组拍摄前会签厚厚的一本合同,其中严格规定了拍摄时间、出工时间、拍戏阶段吃住随行标准……“但在中国,合约往往只有两三张纸,有点私交的就更不好意思定太多的规矩。 ”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周润发回国拍戏时遭遇的冲突。 发哥和发嫂拿着他们的好莱坞合同走天下,偏偏在中国“翻了船”。
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毓兴的纠纷案更是将娱乐圈“人情绑定+粗放合约”的问题暴露无遗。 2011年张柏芝刚经历婚变,购置1.2亿港元豪宅遇资金缺口,余毓兴以“契爷(干爹)”身份介入,靠人情签下8年独家经纪合约与电影拍摄协议,大额预付款无第三方托管、无履约里程碑约定,甚至连合约签名都未按法定流程按指模,仅靠口头默契敲定核心条款。 更致命的是,签约主体新亚洲娱乐2013年便被强制清盘,余毓兴却隐瞒实情继续以经纪方身份接洽工作。
赵露思与前经纪人敖瑞鹏的“体面撕破脸”,堪称内娱顶流与经纪人利益分歧的典型样本。 2024年赵露思从二线跃升至顶流后,与合作3年的经纪人敖瑞鹏和平解约,表面互相祝福,实则暗藏千万级商务分成纠纷。 据业内爆料,双方早年签约时赵露思尚未走红,合约约定商务收入3:7分成,还附加“顶流后分成比例另行协商”的模糊条款。 走红后赵露思单条代言报价飙升至800万,全年商务收入超5亿,敖瑞鹏团队仍坚持按原比例分成,且拒绝公开商务明细。
鞠婧祎与丝芭传媒的1.39亿收入互撕案,则将“合约造假+收入截留”的行业乱象推向高潮。 丝芭传媒与鞠婧祎2013年签下专属合约,早年以“素人培养”为筹码,靠人情绑定签下长达20年的合约,后续补充协议被鞠婧祎方指控为“伪造签名”。 走红后双方因收入分配彻底决裂,丝芭传媒公开账单称,截至2024年已向鞠婧祎支付税前1.39亿收入,但鞠婧祎方反击称,公司通过“双重合同”隐瞒真实收入,截留商演、代言分成超8000万。
香港演艺人协会统计显示,近三年港台艺人经纪纠纷中,因合约模糊、资金流向不明引发的占比达68%,平均涉案金额2300万港元,其中23%的艺人会重复踩坑。 内地影视行业协会数据也显示,内娱新人经纪纠纷中,无书面合约、仅靠人情合作的占比超45%,顶流艺人纠纷中72%涉及商务分成争议,且纠纷解决周期平均长达2.3年,对艺人事业和财富积累的损耗不可估量。
回到2006年那个冬天,当周润发坚持要那辆带厕所的房车时,他可能没有想到这个要求会在中国影视圈引发如此持久的讨论。 那辆每天租金5000元的房车,在40天的拍摄期间花费了剧组20多万元。 而巩俐在同一个剧组里,穿着80磅的戏服,每天化妆6小时,使用公共化妆间,毫无怨言地配合导演一遍遍重拍。
张艺谋后来在回忆这段经历时,没有直接评价谁对谁错。 他只是说,每个演员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重要的是最终呈现出来的作品。 《满城尽带黄金甲》最终获得了近3亿元的票房,成为当年最卖座的华语电影之一。 周润发和巩俐的表演都获得了观众的认可,电影在艺术和商业上都取得了成功。
但那个关于房车的争议并没有随着电影的下映而消失。 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影视行业在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困境。 是应该像周润发那样,把一切要求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用法律文书划定清晰的边界? 还是应该像巩俐那样,依靠专业精神和人情默契来完成工作?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但在每一个剧组,每一天的拍摄中,人们都在用各自的方式寻找平衡点。
那辆停在北影厂外的豪华房车,最终只被使用了寥寥几次。 司机记得很清楚,周润发和发嫂上车用厕所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 而摄影棚内的公共洗手间,每天都有无数人进出,包括穿着厚重戏服的巩俐。 两种选择,两种哲学,在2006年的那个冬天,就这样静静地并存在同一个时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