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贵玉石竟是廉价石头?起底“货到付款”背后的资金戏法

发布时间:2026-04-14 05:45  浏览量:2

“货到付款”本是快递服务中为便利市民收发货物的贴心设计,谁曾想,竟被不法分子盯上,悄悄变成了一条转移犯罪所得的“隐形洗钱通道”。日前,黄浦区检察院对这起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此,这个利用快递规则“洗白”赃款的犯罪链条被有力斩断,其同伙贺某、吕某某、陈某某、付某、李某等人此前也均已获刑。

时间倒回2024年6月,有着多年快递从业经验的郑某某,在上游犯罪上家(另案处理)的指使下,明知相关钱款来路不正,却依然铤而走险。他召集多人,玩起了“寄发道具+货到付款”的资金戏法——包裹里装的并非什么贵重物品,而是批发来的廉价石头,被冠以“名贵玉石”的幌子。

为了让这场戏演得逼真,郑某某把分工安排得明明白白:他本人直接对接上游上家,传递资金转移需求;又拉来快递员吕某某入伙,还手把手向付某、李某传授收发货的“技巧”,确保流程熟练不出错;另一边,他让陈某某以个人名义注册公司、开通对公账户,作为赃款的中转站;再由贺某负责转发付款二维码,推进赃款转移的具体操作。平日里,郑某某甚至亲自协助收快递、核对运单信息,全程深度参与每个环节。一套分工明确、手法隐蔽的“洗白”链条就这样悄然运转起来。

经司法审计确认,2024年6月9日至28日,短短20天里,上游犯罪的被害人被骗后,陆续将钱款转入指定银行账户,随后该账户分多次向快递公司支付了44万余元——恰好对应24笔货到付款运单。快递员完成派送流程后,快递公司扣除服务费,将43万余元回款打入那个对公账户。就这样,上游犯罪所得借着货到付款的“障眼法”完成了洗白,非法钱款迅速被转移到上游犯罪团伙控制的账户,郑某某等人也从中捞取了非法收益。

承办检察官指出,郑某某明知钱款系犯罪所得,仍积极参与转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仅会帮助上游犯罪分子逃避打击,还会严重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当前,不法分子常以“轻松赚钱”“代收货款”为诱饵,利用快递、支付平台等渠道转移赃款,市民需提高警惕,坚决拒绝可疑的代收、转账要求,切勿因贪图小利沦为犯罪帮凶。同时,快递行业应强化运单审核、资金流向监管,及时排查异常交易,筑牢反诈反洗钱防线,共同守护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