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花了不到3万买下价近20万的红宝石戒指,却被店主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26-04-11 19:07  浏览量:2

2024年7月14号傍晚,在上海静安区一家珠宝店门口,郑女士和她的老伴刚买好一枚红宝石戒指,他们看到门口贴着“全场1.5折”的广告,感觉价格合适,就花了两万九千六百元买下这枚标价十九万七千五百元的戒指,收据已经开好,鉴定证书也拿到了,这笔交易就算完成了。

两个小时后,店里给郑女士打来电话,说戒指本身有问题,要求第二天把货退回去,当时郑女士和她丈夫正在看欧洲杯比赛,又打算第二天去郊区玩,就没有马上回复,过了两天警察来了,说是店家报了警,因为店员弄错了价格,把没有打折的货卖出去,损失将近十六万,可是那枚戒指在寄售合同里根本没有写编号,而且负责卖货的店员已经离职了,店主自己也承认,那天忙着参加展销会,没来得及核对价格。

事情越闹越大,几天后店主追到地铁七号线,拦住郑女士夫妇不让上车,车厢里吵起来,站台上围了一圈人,最后警察到场,批评了店主,明确告诉他不能自己动手追回东西,这是违法的私力救济。

店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就在十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存在重大误解,他们拿出了寄售合同和一些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但合同里根本没有提到这枚戒指的编号,法院主要关注两个问题:门口贴的折扣价算不算正式要约,以及消费者是否受到欺骗,静安法院一审认定,价格、折扣和实付金额都写得很清楚,交易已经完成,珠宝没有国家统一定价,值不值钱要看买卖双方当场怎么认可,行业里一直有“眼力为凭”的说法,不是只看标签就行的,二审维持了原判,还补充说,商家自己管理不好货物,不能让顾客来承担后果。

这件事还没结束,2026年3月,江苏泰州又出现一起类似情况,周大生门店把自己旗下的“周大金”戒指调过来冒充正品销售,吊牌不见了,克重也没标,质保单也有问题,顾客发现钢印不对后去维权,最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处理,店家退了全部款项,还赔偿了接近两倍的金额,负责人自己承认说,客人催得急,他就从自己另一家店调货来应付,相比之下,郑女士那件事属于价格标错,法院支持了顾客,周大生这件事是货物与描述不符,靠监管部门协调解决,一个是程序上的问题,一个涉及品牌造假,后者其实更严重,但处理方式反而没那么严厉。

如今很多高端珠宝店采用寄售模式,商品所有权仍归供货方,价格由老板决定,店员没有调整价格的权力,但促销活动却以门店名义进行,导致责任归属模糊,行业缺乏统一鉴定标准,也没有价格备案制度,交易过程不保留记录,标错价格的情况很容易成为事后反悔的理由,2025年出台的《珠宝首饰流通管理规范》要求明码标价必须对应具体商品,但至今未能有效落实,整个行业仍然依赖“顾客接受报价、老板最终确认”的传统方式运作。

很多人没留意这个细节,店主卖完戒指后发了条朋友圈,写道“红宝石卖掉啦”,郑女士看到这条动态,以为有人加价想回购,心里更不踏实了,后来法院查证时把这条朋友圈当作线索之一,就算没写具体价格,发布行为本身也能用来判断店主是不是早有想法,现在处理消费纠纷光靠监控不够用,微信截图和朋友圈动态都可能变成证据。

郑女士夫妇没再提出其他要求,只是坚持一点:东西他们买了,钱也付了,凭证齐全,商家不能反悔,店家反复解释说是忙乱中出了错,可法院没有接受这个说法,法律不保护粗心的人,哪怕是老板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