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万元黄金大盗 获刑!
发布时间:2026-04-21 14:14 浏览量:3
一夜之间
金店内价值140余万元的
黄金饰品不翼而飞
这是发生在四川崇州的一起黄金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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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2025年9月一天凌晨,我市某商场内一金店被盗。经初步清点,金店丢失黄金饰品300余件,以及6个玉手镯,商场一鞋店被盗一双鞋子。涉案总价值达148万余元。
警方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仅用9小时便将正在销赃部分黄金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并查获剩余全部赃物。
【细节披露】
嫌疑人爬上天花板 ,潜伏消防通风管道9小时
今年1月14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案件的更多细节得以揭开。法院审理查明,蒋某曾参与该商场的消防管道改造和维保工作,对商场内部构造了如指掌。他摸清金店日常经营规律,知晓店内夜间仅将贵重黄金首饰存入保险柜,部分克重较小的饰品会留在柜台,遂萌生盗窃念头。
作案前一天晚上七点左右,蒋某携带消防图纸、黑色短袖等物品,潜入商场内一处正在装修的空铺面。趁着无人留意,他悄悄爬到了天花板上的消防通风管道,开始了近9个小时的潜伏。
向英菊(崇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空铺正在装修,他通过木梯爬到通风管道,一直潜伏着,在那里面休息也睡过觉。他自己说他设置了一个闹钟,定了一个时间,他觉得保安也休息了,到了那个时间他才起来。
【细节披露】
嫌疑人三次换装,试图扰乱安防视频侦查
凌晨3时14分,蒋某从通风管道爬至金店隔壁店铺,换装后脱掉鞋子别在腰间,以此避免留下足印。随后,他潜入金店,精准切断店内电源,对柜台内的黄金饰品实施盗窃。得手后,他又在商场内一家鞋店窃走一双鞋子,全程试图通过三次换装扰乱安防视频侦查。
向英菊(崇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当时被盗的物品黄金1800多克,根据当时的金价计算,价值总共是146万余元,被盗的6个玉手镯价值2万元,加上被盗的鞋子,当日被盗物品的总价值是148万余元。
蒋某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却不知每一步行踪都被清晰记录。当天晚上6点50分左右,警方将刚刚销赃了部分黄金的蒋某抓获,并查获了剩余的黄金首饰及6个玉手镯等赃物。
【机关算尽 难逃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48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
李玉玲(崇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按照《刑法》,还有四川省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范,30万元以上就是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起刑就是在10年到12年。我们再综合他全部退赃的情况,再加上他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和从宽处理。
2026年1月14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蒋某为了偷窃黄金做了精心策划的准备,最终却是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法官提醒:
黄金、珠宝等贵重物品经营者务必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完善财物存放保管措施,夜间应将所有贵重物品存入保险柜,并加装必要的安防设施,切勿因疏忽大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