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一珠宝店员工直播辱骂同行,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4-23 17:34  浏览量:10

2026年4月22日,天长法院审结一起珠宝店员工直播言论侵权案,员工直播贬损同行,店铺被判担责。

一、案件经过

原告王某与被告某首饰店为同行,2025年9月,该店经营者与两名员工用个人抖音账号直播,观众549人。

员工B某在直播中称王某 **“收假黄金坐牢”**,王某取证后起诉首饰店、经营者及两名员工,主张名誉权受损。

被告辩称:直播在下班后、饭店、个人账号,属娱乐消遣,不代表店铺;并称系回应王某此前散布店铺售假言论,属澄清事实。

二、法院认定与判决

核心认定

直播目的是维护店铺商誉、稳定客户,与履职有实质关联,属于执行工作任务;账号提供者C某未尽管理义务,言论不实致王某名誉受损。

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

首饰店在门店显眼处 + 官方抖音置顶30日公开道歉;

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三、法官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公共空间发言须基于事实、守法律底线。

职务行为不看时间、账号,看目的与业务关联,企业应加强员工言行管理。

名誉受损应合法维权,切勿 “以谣制谣” 反成侵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