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9.2克黄金制品被公安扣押三十年”最新进展:公安局主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询问其要求,双方已约定见面沟通赔偿事宜
发布时间:2026-04-26 23:33 浏览量:2
日前,经媒体报道登上热搜的“2859.2克黄金制品被公安扣押三十年”一事有新进展。据了解,1996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男子潘永嘉购买2859.2克黄金制品(18k金,黄金含量75%)后,被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为由扣押。4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潘永嘉代理律师张铁雁处获悉,4月25日,盖州市公安局主动与他取得联系,询问潘永嘉的要求,双方已约定见面沟通赔偿事宜,“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张铁雁告诉记者,他对盖州市公安局表示,希望当事人能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获得公正赔偿。
▲盖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受访者供图
据澎湃新闻:
家住辽宁省大连市的潘永嘉近日向记者反映称,三十年前,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被抓;其称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扣押。当年,潘永嘉的妻子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潘永嘉被取保候审。潘永嘉称,他至今没有收到包括撤案决定书、终止侦查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等在内的任何案件终结文书,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
盖州警方于1996年出具的《扣押物品清单》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2026年1月6日,潘永嘉委托律师提出赔偿申请。盖州市公安局于1月8日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显示,该局经审查认为,综合现有证据材料,潘永嘉的请求已超过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盖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
4月24日,营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局正积极研究此事,将尽快向复议申请人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