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海关总署: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30 17:49 浏览量:2
观点网讯: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
根据公告,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实行《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的海关为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天津、成都、武汉、西安、厦门、宁波、三亚、重庆、南宁15个海关。其他海关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
《准许证》“非一批一证”自签发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逾期自行失效。《准许证》“非一批一证”可以在有效期且不超过规定数量内不限制报关批次使用。本公告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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