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黄金大案:50斤金砖藏十九年,终因在银行兑换三斤时露了馅
发布时间:2026-05-08 10:00 浏览量:4
第一章:银行柜台前的异样
1980年4月15日上午,沈阳中华路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刚开门,一位五十多岁的妇人便走了进来。她身上的灰布衣裳已经洗得发白,袖口还补着补丁,怀里紧紧搂着一个碎花布包裹。这妇人走到7号柜台前面,把包裹放在台面上,一层一层解开,从里面托出一块金砖递进了窗口。
柜台营业员管凤英伸手接过金砖,手上一沉。她干了多年柜台业务,经手的黄金也不算少,可是分量如此压手、成色如此纯正的金块,在老百姓手里几乎见不着。
管凤英把金砖翻过来仔细看了看,又发现黄金的边缘上留着清楚的切割印子,断口歪歪扭扭的,一看就不是用专业工具切出来的。她心里起了疑问,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抬头对妇人说,数额太大,得请领导过来处理。
妇人听了这话,脸上的神色变了,但嘴上没说什么,只是两只手攥着柜台的边沿不放。
管凤英转身走进了里间,把事情简短报告给了经理。经理听完之后,拿起桌上的电话,直接拨给了公安局。
报了警之后,管凤英回到柜台前,递过去一张兑换单子,请妇人把姓名和住址填上。妇人接过笔,手指有些发抖,在姓名那一栏里一笔一画地写下了三个字:黄淑珍。
这个名字一报上去,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处的一位老公安当时便站住了。他参加过1961年那桩轰动全国的大案侦破工作——沈阳六一五厂八百零七两黄金在一夜之间被人盗走,案子惊动了总理,可是整整十九年悬而未破。
而眼前这个名字,清清楚楚地列在当年造币厂职工的排查名册上。老公安从墙上摘下了大衣,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第二章:沈阳造币厂,国家的救命任务
1961年初,中国正处在三年困难时期。粮食大面积歉收,不少地方出现了饥荒。也就在这时候,中苏关系恶化,所欠外债还有二十多亿元。这两重压力一齐压下来,中央下了决心:从全国民间紧急搜集黄金白银,统一冶炼出来,用以进口粮食和偿还外债。
这项冶炼任务是高度机密,下达到了当时国内技术最先进的沈阳六一五厂。
沈阳六一五厂原来的名称是沈阳造币厂,1896年建厂,地址在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38号。这是东北第一家机器工厂,也是中国历史最长的一家造币企业。按照上级的指令,黄金代号定为“100号”,白银代号定为“200号”,厂区里面任何人不得公开提及“金”和“银”两个字。
全厂加班加点干了一阵子,一批一批成品黄金被冶炼了出来。可是这么多黄金往哪里存放呢?厂里找来找去,最后用旧包装箱的木板材搭了一间临时仓库。这间库房的木门上没有正经的锁,四周的木板墙也说不上有多牢靠。看守全靠护厂队员背着步枪在厂区里面转,防线说到底还是依靠工人们的政治觉悟。可这一堆一堆的金砖,早被一双眼睛盯上了。
这个人的名字叫关庆昌,当时是沈阳六一五厂生产计划科的副科长。他的妻子黄淑珍也在六一五厂上班,在电解车间当工人。夫妻两人都是厂里的老职工,对生产的每一道流程和金银的存放位置,都清楚得很。
第三章:1961年3月18日的那个雨夜
关庆昌盯上这批黄金,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黄金放在什么位置、看守什么时间换岗、厂区巡逻的路线怎么走,他全都摸得清清楚楚。
1961年3月18日是个星期六,天上下着小雨。关庆昌知道这天下午全厂会提前下班,第二天周日全厂休息,仓库那边的看管力量会减弱不少。从周六下班到周一早上上班,中间有三十多个钟头,没有人会进仓库去清点东西。这种机会,只有这么一次。
傍晚六点左右,关庆昌故意拎着洗澡篮子走进了厂浴室。进去之前和进去以后,他都大声跟碰见的每一个人打招呼,让在场的人全都看清楚了:关科长在这儿洗澡呢。他简单冲了几下身子,趁着浴室里面人声嘈杂,悄悄溜了出去,顶着雨跑回了办公室。他从保险柜里拿出事先藏好的铁锤和手套,踩着满地的雨水摸到了那间木板仓库的后面。
关庆昌用铁锤撬开了木板墙的接缝处,钻进了仓库里面。他掀开最上面那只木箱的盖子,看见四块金砖整整齐齐码在那里,在昏暗的光线里面泛着沉甸甸的暗光。
他只从箱子里取走了两块金砖,然后又重新把箱子钉好,这样做是为了推迟被人发现的时间。这两块金砖的重量,是整整八百零七两,折合下来大约有五十市斤重。
他用绳子拴住金砖的两头,挂在自己的脖子上,顺势把金砖藏在腰后,外面套上那件宽大的雨衣。从钻进仓库到得手离开,前后花了不到二十分钟。
回到家里以后,他把金砖交给妻子黄淑珍,自己赶紧换上了一身干净衣裳。几分钟之后,他已经出现在工厂俱乐部的舞会上,见人就笑着打招呼,有说有笑。
晚上九点半舞会散了场,好多人都瞧见关科长从俱乐部里面走出来,不紧不慢地走回了家。当天夜里,他还让妻子把他作案时穿的那双棉鞋拆掉鞋底,换上了一副新的底子。
第四章:惊动总理的大排查
1961年3月20日,星期一早晨。
金银产品包装组组长郭家惠刚刚跨进车间大门,年轻工人高兴贵就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高兴贵的嘴唇直打哆嗦,嘴里喊着:“100号产品被偷了!”郭家惠两条腿一软,差一点栽倒在地上。他勉强稳住身子,跟着高兴贵冲到仓库一看——木箱子被撬开了,里面少了两块金砖。
案情很快就上报到了国务院。总理知道以后十分震怒。在他看来,这些黄金是国家拿来给老百姓换粮食的救命钱,是拿来偿还外债的国家命脉,绝不能出一点差错。他当即下了指示:限期破案。
公安部和沈阳市公安局很快成立了联合专案组,直接开进了六一五厂。全厂所有职工都被要求交代清楚,案发前后三十六个钟头里面的每一分钟都在干什么。每个人都要按手印、交上自己的布鞋,家里有铁锤的也必须全部上缴。
郭家惠因为是包装组组长,黄金是从他管理的仓库里丢的,第一个被关起来审。高兴贵因为是第一个发现黄金丢失的人,也没能脱掉干系。两个人被关了整整三个月,每天都有专人看守。郭家惠后来被撤了包装组组长的职务,预备党员资格也被取消了。
专案组一个人一个人地走访了那天晚上在舞会上见过关庆昌的人,得到的回答全都一样:“关科长整个晚上都在舞会,没有离开过。”关庆昌在厂里的档案上还写着“先进工作者”几个字,他平时话不多,干起活来踏实本分。
专案组查了好几个月,案子就是没有结果。那八百零七两黄金,像掉进了一个黑洞里面。
第五章:八百零七两黄金压在炕柜里
专案组的排查没能把关庆昌揪出来,可是那八百零七两黄金却死死压在他的心头上。黄金一开始是藏在厨房灶膛的烟道里面,但关庆昌家跟邻居共用一个厨房,他和这个邻居的关系又处得不好。关庆昌越想越不放心,就把金砖从灶膛里面掏了出来,锯成了四块,用木板包好,垫在了卧室炕柜的夹层底下。
随后他觉得这黄金纯度太高不好出手,便弄回来一大堆瓶瓶罐罐的化学试剂,蹲在家里鼓捣降低纯度的工艺。这番反常的举动很快就引起了邻居的疑心,邻居把情况反映到了有关部门。幸亏当时有关部门只把这当成普通的邻里纠纷来处理,没有往下深查。可是这件事把关庆昌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很快就拿定了主意:搬家。那个年月能住上“两水两气”楼房的人家不多,关庆昌本来分到了一套。他却主动打了申请,把这套楼房让出去,搬到了郊区一处没有“两水两气”的平房里面。他对外面的说法是:“共产党员要把方便让给别人。”
搬到平房之后,他把院墙加高了,又在这巴掌大的院子里种上了一棵树。从这以后十几年里面,他家的大门几乎常年都关着,亲戚朋友谁也不让进院子里串门。儿子结婚那天,按规矩门口该贴大红喜字,可他家的门上一张纸也没有贴。别人问起来,他只淡淡回一句:“办了革命化婚礼。”
那八百零七两黄金就藏在炕柜的夹层里面。关庆昌自己后来交代,这十九年里面,他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第六章:黄金涨价,动了贪念
十九年就这么一天一天地熬过去了。关庆昌和黄淑珍两个人靠那一点微薄的工资生活,家里明明藏着价值巨大的黄金,却没办法出手。
到了1979年11月,国家把黄金和白银的收购价格往上涨了。黄金的银行回收价从每两262.5元,一下子提高到了390.625元,上涨的幅度相当大。关庆昌觉得时候到了。他和黄淑珍翻来覆去商量了好几回,最后拿定了主意:先锯一小块黄金下来,拿去银行试试水。要是兑换顺利,以后再慢慢处理剩下的。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他自己不出面,还有个往回缩的余地。
1980年4月15日,黄淑珍把那块大约三斤重的黄金揣在怀里,走进了沈阳中华路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部。她原本以为只要钱拿到了手,就能平平安安地回家去。可是那块黄金的纯度实在太高了,上面切割的痕迹又太扎眼——银行的人一眼就瞧出了不对劲。十九年的遮盖,就在这一刻被扯开了。
第七章:两车警力,连夜抓捕
公安人员赶到银行的时候,黄淑珍还坐在柜台前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两只手紧紧绞在一起,连指尖都在发抖。
民警把她带到另一间屋子里,开始审问她。黄淑珍一会儿说金子是祖上传下来的,一会儿又改口说是在路边捡到的。民警抓住她话里面前后对不上的地方,一句一句往下追问。问到后来,黄淑珍撑不住了,把家庭住址和丈夫姓名都供了出来。她低着头说,丈夫叫关庆昌,就在六一五厂上班。
当天晚上,沈阳市公安局出动了两车警力,把关庆昌的住处团团围住了。民警冲进去的时候,关庆昌连衣服都还没穿利索,就被按在了地上。干警们把炕柜翻了个底朝天,从夹层里面起出了剩下的全部金块。过磅一称,跟十九年前六一五厂丢失的那批黄金,重量和成色完全对得上。
消息传回了六一五厂,全厂上下都震住了。关庆昌?就是那个见了谁都是一脸笑的关科长?所有老同事都不肯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些在1961年因为这桩案子被关过的人、被撤过职的人、半辈子抬不起头的人,到这一刻,总算等来了水落石出的一天。
第八章:十九年大案,法庭落定
案件侦结之后,关庆昌和黄淑珍被依法提起了公诉。
第一审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当时仍在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按贪污罪判处关庆昌死刑、立即执行,判处黄淑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关庆昌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案子进入二审以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定性问题进行了仔细的审理。法院认定,关庆昌虽然是厂里的干部,但黄金并不是由他直接经手管理的,他获取黄金的方式属于秘密窃取,而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去侵吞。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不应定为贪污罪。
1980年11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关庆昌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淑珍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从1961年3月18日那个雨夜算起,到1980年11月法庭最后落槌,整整走过了十九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黄金盗窃案。案子破了以后,当年那些被冤枉的工人,终于把自己的名誉找了回来。
关庆昌曾经跟人说过一句话:“十九年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这句话,是他对自己那十九年恐惧最实在的交代。